國第一支近代海軍誕生了!近代海、塞防之爭的焦點並不在於是否建立一支現代化的海軍,而在於當海陸危機同時出現時應丟卒保車還是二者兼顧。
海防主將李鴻章上折首先闡明海軍與陸軍的關係。他說,中國陸地邊境遠遠多於海疆,陸軍乃立國根基。陸軍改良必須配備洋槍、炮隊。域外強敵多從海上進犯,因此必須訓練一支強大的水師。李鴻章提出了自己的海防法寶,一為“守定不動之法”,二是“挪移泛應之法”。關於海軍經費,李鴻章認為只要分配合理、統一籌劃,用有限的錢辦有效的事依然可行。李鴻章再次強調海防之重要性。他認為,新疆完全可用招撫之法和平解決,即使一時不能解決也不要緊,如同人失去了一隻手,雖痛苦卻無大礙;然海防問題如不能解決,國家則會面臨顛覆的危險,如同人生了心臟病,不得一刻拖延。
清政府本擬委派李鴻章、沈葆楨二人會同辦理海防事務,李鴻章負責北洋,沈葆楨負責南洋,這樣既接近丁日昌的方案,又可限制李鴻章,不致海軍大權集中於一人手中。然沈葆楨不久離任南洋大臣,機遇與挑戰再次眷顧了李鴻章。為早日同國際接軌,李鴻章奏請將清朝的三角龍旗改為三尺寬、四尺長的長形國旗。不久,中國海軍軍艦上飄揚起莊重大方的長形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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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立海軍衙門(1)
1885年,中法戰爭中國不敗而敗。慈禧太后決心大治水師。李鴻章立即上折讚揚老佛爺的偉大:“我懷著恭敬心情拜讀聖諭,大治水師實是當務之急、救世法寶,朝廷的決斷真是英明至極!”當然,除了拍馬屁,李鴻章也沒忘向清政府灌輸自己的主張。他說,國外海軍都有統一的領導機構,歐美稱海軍部,日本叫海軍大臣。中國海防分南、北兩部,中央總司其成,然中間又有督撫大臣任意差調,洋人譏笑中國沒有辦理海軍的能力。最好添設一海軍部或海軍衙門,制定統一章程,進行統一指揮排程。如此,水師可治。清廷很快允准了李鴻章的建議。1885年10月,清朝正式設立海軍衙門,任命醇親王奕譞、慶郡王奕劻為督辦,李鴻章為會辦。按照慣例,總理衙門簡稱總署,海軍衙門自然亦簡稱海署,外國人都稱海軍衙門是六部之外的“第七部”,中國人仍稱其為“水師衙門”。
其實最先提出建立海軍衙門的既不是李鴻章,也不是清政府,而是中國總稅務司、英國人赫德。有趣的是,當赫德提出建立海軍衙門時,李鴻章恰恰是最激進的反對者。赫德聽說清廷籌備海防事宜的訊息後,立即向總署提出籌備海防章程。內容包括:統一南北海防;設海防大臣或海防司一人,由赫德本人擔任;高薪聘請洋人充作教習。總署對赫德的建議非常感興趣。誰知將這一章程交與南、北洋大臣後,立即引起軒然大波。李鴻章和沈葆楨的意見這次出奇的一致,均表示反對。沈葆楨認為若清朝官員連起碼的人事權都沒有,怎麼能稱作大清的海軍!李鴻章的幕僚薛福成向其諫言:“赫德為人陰險貪婪,現身居高位,掌控關稅大權,已有尾大不掉之勢,如再讓他坐鎮海防,豈不是兵權、財權都集中其手?現在您和沈大人貴為南、北洋大臣,海防權利不過人各一半,赫德卻把兩項大權一統在手。如果這份章程獲准透過,赫德無疑可借海防之權牽制總署,誰都難以鉗制了。”李鴻章深以為然,馬上旗幟鮮明地反對赫德:一是赫德不能既掌財權,又掌兵權;二是赫德平素不懂兵法,不適合管理海軍事務;三是沈葆楨態度強硬,不願接受赫氏領導,如果堅持可能會引起內部爭端。
李鴻章和赫德早有交道,且受騙不淺。1875年,李鴻章向英、德兩國訂購各種艦艇,“熱心”的赫德建議向英國阿摩士莊訂購四艘“新式”炮船,說這種船身形輕便、攻擊力強,還可對付大型鐵甲船,最適合中國軍隊使用。李鴻章相信了赫德,當即決定由其負責購買四艘炮船。次年,被稱為“蚊子船”的四艘艦艇駛抵中國。李鴻章為它們舉行了隆重的命名儀式,分別稱為“龍驤”、“虎威”、“飛霆”、“策電”,將振興海軍之希望寄託在它們身上。急於發展海軍的李鴻章又委託赫德為南洋海軍代購蚊子船四艘,以示不偏不向。南洋大臣沈葆楨得知李鴻章為自己購船後非常激動,沒等船買回來就想好了船名,分別叫作“鎮東”、“鎮西”、“鎮南”、“鎮北”。四面八方全鎮了,比李鴻章那四艘天上飛的、地上跑的還厲害!第二年新購四船駛抵天津,李鴻章利用近水樓臺之便,先試行一番,發現比先前購買的船隻效能要好,決定將新船留給北洋海軍,而把先前買的四艘船送給沈葆楨。赫德繼續向李鴻章遊說,告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