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放時,整座鳳尾鎮都能聽到他的笑聲。他笑時心情也跟著好起來,別人問他他來這裡幹什麼,他就大笑著搖頭說:“不知道,心裡就只有一個念頭要來這裡,你知不知道我為什麼要來這裡?”
他不知道,別人怎麼可能知道?鳳尾鎮上沒人說得清他住在哪裡,是來找人的,還是來探親的,怎麼就在這裡紮根落腳了。
葛光明倒有心打聽,想和那瘋子套近乎,可瘋子在茶鋪的時候不搭理他,他誰都不理,連看也不願意看周遭一眼,總是靜靜的,默默的。葛光明有時覺得他是在等人,但有時又覺得他只是在等時間把他往前推,使勁往前推。
直到有一天,鳳尾鎮上又出現了一個生面孔。
那是一個俊美的年輕人,看著不過二十五六的樣子,打扮樸素,早晨七點半,他出現在了葛光明的茶鋪前,要了杯茶,坐到了瘋子邊上去。
年輕人的眼神很兇,瘋子很冷。年輕人和瘋子搭訕,問他:“你有名字嗎?”
瘋子看看他,葛光明也偷偷打量他,那瘋子沒回答,年輕人卻笑了。他伸手在茶杯裡蘸了點水,食指落在木頭桌面上,對那瘋子道:“送你個名字吧。”
瘋子斜眼看去,葛光明跟著看,年輕人先是在桌上寫了個非字,道:“你本非人。”
他瞧了瞧瘋子,瘋子很是專注,他往那“非”上添了一橫,道:“天不納你的命。”
接著又是一橫:“地不收你的屍。”
眼看非字上下都被封死了,他往左邊加了一豎:“親人離散。”
一個“匪”字落在了深紅色的檯面上。
但那年輕人還沒收起手,他的指尖掠過“匪”字空出來的一邊,說道:“你也沒得選了,我替你選了吧,這唯一的出路。”
葛光明聽得一頭霧水,那瘋子卻有了反應,看向年輕人,問他:“你叫什麼?”
葛光明還是頭一回聽到瘋子在他的茶鋪裡說話,他的聲音一點都不瘋,還很沉穩,他看年輕人的眼神也一點都不冷,反而很熱烈。
年輕人努努下巴,瘋子攤開了手心,年輕人在他手心裡寫字,葛光明擠著眼睛看,年輕人寫得飛快,彷彿是寫了個“柳”,又寫了個“卅”。這兩字寫完,他頓了下,湊到瘋子耳邊,與他耳語了番,那瘋子笑開了,年輕人便繼續在他手掌裡寫,一筆一劃,極緩慢,極認真地寫著。
葛光明站在一旁,方才年輕人與瘋子的耳語他聽得不太真切,還在反覆思量那幾個音組成得到底是一句多幽默詼諧的話,把瘋子逗得這麼開心,笑得這麼正常。等他琢磨出年輕人的那句悄悄話,一拍腦袋,再往這兩人坐的地方看去,他們卻都已經走到了茶鋪外頭,桌上留了一把散錢,年輕人的手裡把玩著一枚硬幣,瘋子與他有說有笑,十分投機,越走越遠。陽光照下來,兩人便被籠進了白得耀眼的光芒中,融進了彷彿無盡的盡頭裡。
那年輕人對瘋子說:這個字你還不會,我教你吧。
——完——
作者有話要說:
☆、後記
看到這裡的人應該已經意識到了吧,這是個很扯的愛情故事,哈哈。主角能長生不老,到後來還沒了心,還能更扯麼!不過想了想,還是沒《三度》扯哈哈(和我最早給這文的定位一樣一樣的),這文和《三度》倒是有點對稱的意思,《三度》是越寫越素,這個是越寫越葷……總之謝謝你們的留言,希望你們喜歡這個故事。
下個文再見吧。下個文大概寫民國:)
哦對,會有番外的!沒羞沒臊的番外…………………………
。。 … m。。………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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