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傳令官打馬來到了遠遠地圍觀的玩家面前,開啟一卷羊皮紙,對玩家們宣佈道:
“城主令:
因為‘起始之城鎮’周邊治安環境嚴重惡化,從即日起,本城將開始整頓城鎮周邊的秩序,並加強對‘冒險者’的管理。
如有一切違反公序良俗之事宜,‘冒險者’附近計程車兵均可出面制止。
拒不配合本城士兵維持秩序的‘冒險者’,將會以‘妨礙公務罪’予以逮捕;殺害本城士兵的‘冒險者’,將格殺勿論!
望諸位‘冒險者’切莫自誤!”
“這、這是什麼……NPC對玩家格殺勿論?這是開玩笑的吧……”
“NPC這是要開始統治玩家了嗎……”
“妨、‘妨礙公務罪’……這是NPC能想出來的罪名嗎?”
當傳令官將很可能是由楚軒擬定的城主命名告知了“冒險者”們之後,在玩家之間果然引起了軒然大*。
按理說,“大地人”城主的這個命令完全是對廣大玩家有利,是替那些無力反抗惡德玩家的普通玩家維持良好的遊戲秩序,但NPC殺人這一條,卻仍舊觸動了所有玩家敏感的神經。
之前不管是哪個遊戲,都沒有NPC主動殺玩家的設定——怪物除外,即使有些遊戲裡的NPC衛兵會主動攻擊紅名和黃名玩家,在把他們的HP打成0之後,玩家也不會死亡,只是會被抓進監獄而已。
——必須打敗玩家才能抓捕他們的設定,其實是給了玩家一個拒捕的機會,如果遊戲設定為NPC衛兵一摸到紅名和黃名玩家就會立即將他們抓住,那麼紅名和黃名玩家反倒不樂意,他們寧願冒著被殺的危險去玩拒捕的遊戲,也不願安安全全地被抓住。
而《神之領域》裡面同樣也是如此,“起始之城鎮”的城主所頒佈的這個命令完全沒問題,只不過是玩家們都很熟悉的一種犯罪懲罰設定,只不過死亡後無法復活這個設定,讓NPC殺死犯罪玩家的這個設定變得異常嚴厲了而已。
但仔細想一想,紅名玩家肯定都是殺了人的,而那些主動傷人的黃名玩家也很有可能參與了殺人,那麼基於“殺人償命”這條樸素的法律,他們被NPC殺了也活該。
玩家最不能夠接受的,應該還是殺死NPC士兵也會被NPC士兵殺死這一點吧,畢竟在絕大多數玩家看來,NPC只不過是一段資料,被玩家殺了也就殺了,就算在“遊戲裡”會給出一些懲罰,也不能讓玩家給NPC抵命。
不過,身為“大地人”的傳令官可不會去理睬這些“冒險者”的意見,他面無表情地執行了命令之後,便回到了隊伍中,然後這支精銳的“大地人”軍隊再次動了起來。
接下來,鬧哄哄地跟在NPC軍隊後面的玩家們,看到這支隊伍不斷地往外分出一個又一個小隊,在各個“升級區”和主要幹道上都安排了士兵站崗。
但這些士兵並沒有走得太遠,那些玩家暫時無力進入的練級區沒有士兵維持秩序,同樣的,在通向其他城鎮的主要幹道的盡頭也沒有人站崗。
——在從“起始之城鎮”前往其他城鎮的幾條道路上,不是有土匪劫道,就是有猛獸攔路,再不就是橋樑被洪水沖斷、尚未修復,而水下和對面也有BOSS守株待兔。
總之,玩家不管想要到哪個城鎮去,都必須先打掉BOSS,而現在除了“神聖黑貓騎士團”曾經殺死一個普通的野外BOSS之外,再沒有任何玩家打倒過BOSS,更別說這種負責“看門”的區域BOSS了。
由“神聖黑貓騎士團”的副會長所率領的NPC軍隊在分出了一百多人之後,終於來到了“布里甘提亞”的公會駐地。
現階段,玩家公會根本沒有那麼多資金去建設屬於自己的城池,在野外修營地遠遠不如在城裡租用一個設施完善的公會駐地舒服,也只有那些惡棍公會才將自己的公會駐地建立在野外。
比起庇護犯罪玩家的實際意義來,其實他們這麼做的象徵意義更大,充分體現出了他們這些公會的“強大”、“自由”、“與眾不同”,而楚軒所要做的,便是徹底摧毀他們的象徵,將這些藏汙納垢的罪惡巢穴全都端掉。
此時“布里甘提亞”其實已經收到了“神聖黑貓騎士團”的副會長率領NPC大軍前來的訊息——他們這些惡棍公會的駐地雖然設在城外,但公會成員們平時也經常到更加繁華的城裡去找樂子。
可是當他們那些留在城內的公會成員將訊息發回來的時候已經晚了,各個惡棍公會的駐地外圍,早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