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25部分

我是一個“半瓶醋”,這是絲毫也無可懷疑的,但是我有一個好胡思亂想的天性,是優點?是缺點?姑置不論。反正我的“亂想”現在就一變而為“亂響”了。

我想到的問題很多。這幾年在許多文章中和座談會上,我都講到過。約略言之,可以有以下諸端,性質不同,但都與東西文化有某些關聯。第一,漢語語法的研究必須改弦更張。第二,《中國通史》必須重寫。第三,《中國文學史》必須重寫。第四,中國文藝理論必須使用中國固有的術語,採用同西方不同的判斷方法,這樣才能在國際學壇上發出聲音。第五,中國美學研究必須根本“轉型”。第六,我認為,西方的基本思維模式是分析的,而中國或其他東方國家的則是綜合的。第七,西方處理人與大自然的關係的“征服”手段是錯誤的,中國的“天人合一”的觀點是正確的。第八,西方的科學技術,在給世界人民謀福利的同時,產生了眾多的弊端甚至災害。現在如仍不懸崖勒馬,則人類生存的前途必受到威脅。第九,東方文化與西方文化的關係是“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這一切還僅僅只能算是犖犖大者。你看,這些重重怪論,累累奇思,怎能不引起人們的關注?我這個“半瓶醋”豈非過分狂妄不自量力了嗎?我絕無意譁眾取寵,我多年的胡思亂想讓我不得不寫。不管別人如何駭怪,我則深信不疑。

在駭異聲中,贊同我的看法者有之,反對我的看法者有之,不知是贊同還是反對者亦有之。對於這些必然會出現的反應,我一律泰然處之。贊同者我當然會喜,反對者我決不會怒。我曾編選過兩冊《東西文化議論集》,收入我主編的大型叢書《東方文化整合》中。我曾為該書寫過一篇序,說明了我的想法。我不稱此書為“辯論集”,也不稱之為“爭論集”,而只稱之為“議論集”,意思就是我在該書序中所說的:“我認為,居今而談21世紀,不是一個理論問題,而是一個文學創作問題,創作的就是‘暢想曲’。我們大家都不妨來暢想一下,以抒發思未來之幽情,共慶昇平。”我曾拿京劇《三岔口》來作比喻,在舞臺上,刀光劍影,發出森森的寒光;但是你打你的,我打我的,誰也碰不著誰,誰也用不著碰誰。這是一個有待於21世紀曆史程序來證明的問題。在21世紀還沒有來臨的這一塊匾下,我們大家都是猜匾上字的近視眼,誰也不敢說匾上究竟是什麼字。

倡議編撰《東方文化整合》(8)

最近我在上海《新民晚報》“夜光杯”上發表了一篇短文《真理越辯越明嗎?》。這個題目就告訴人們,我是不相信真理會越辯越明的。常見辯論者雙方,最初還能擺事實,講道理,尚能做到語有倫次。但是隨著辯論激烈程度的提高,個人意氣用事的情況也愈益顯著,終於辯到了最後,人身攻擊者有之,強詞奪理者有之,互相謾罵者有之,辯論到此,真理寧論!哪裡還談得到越辯越明呢?

我在《東西文化議論集》中先把我自己的看法鮮明地擺出來,然後收入贊成我的看法的文章;反對我的看法的文章,只要能蒐羅到,我也照收不誤。我的意思是讓讀者自己去辨曲直,明是非。讀者是有這個能力的。

我在這裡想順便澄清一個問題。在《西方不亮東方亮》那一篇發言中,我講到了,有人告訴我說有的學者認為,搞國學就是想反對*主義,而且說文章就發表在《哲學研究》某一期上,言之鑿鑿,不由得我不信。我沒有去查閱《哲學研究》。如果上面沒有刊登過這樣的文章的話,我向《哲學研究》表示歉意。說句老實話,即使有人這樣主張,也只能說是“百家爭鳴”中的一家,算不得“大逆不道”。每個人有發表自己意見的權利,別人阻擋不得。當然,我也有駭怪的權利,別人也阻擋不得。至於“西方不亮東方亮”那一個觀點,我仍然堅持不放。

“我與東方文化研究”,想要寫下去的話,還是大有話可說的,限於時間,先就寫這麼多吧。我還有兩點要補充或者說明一下。第一是一點希望,希望不同意我的看法的學者們,要多讀一點我寫的東西,不要看了我一篇文章,對其中的要領並不完全清楚,也許是我沒有完全說清楚,就立即反駁,或者要同我“商榷”。這有點失之過急,讓我讀了啼笑皆非。還有一點是,我的一些說法,看起來不管多麼新奇,卻是先有人說過的。我決不敢立即到專利局去申請專利,希望某一些反對我的某一些看法的學者眼光放遠一點,書要多讀一點,不要急於把“榮譽”或者譴責都一股腦堆到我身上。

侈談東西方文化,已經頗有些年頭了,這違反我的天性,已如上述。但是既然已經走上了這一條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