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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湘如想了片刻,“孩子不能太大,大了難與二姨娘有母女感情,既是要認,這家裡條件好的,把女兒送來,定也不是真心。陳家是個大族,族裡的人有富有貧。祖母,我的意思是這姑娘年紀不能超過七歲,四五歲的更好,若無至親父母長輩的族中孤女可優先考慮,一來給她們一個生活,二來也可與二姨娘互為依仗。”
老夫人微微點頭,“昨兒我便細想了這事,族裡倒是有兩個失了親孃,父親又娶後孃的孩子,小小年紀就得下地幹活,聽說這姑娘倒是個懂事勤快的。又有一個,是父母雙亡的,寄在族裡生活。”
趙婆子輕聲道:“老夫人,族裡有四個合適的人選,一個是族裡將字輩排序第十的將安老爺之女,今年六歲,十老爺娶了續絃,後孃有了自己的兒女,最不喜歡她。
還有一個,是父母雙亡的,但與族長老太爺一家最為親近,是寄在族長老太爺家生活的,今年五歲。
有一個也是父母俱無,是跟著祖父母生活的,今年三歲。
另有一個是跟著兄嫂過活的,這個年紀倒有些大了,得有八歲。”
老夫人想了片刻,“年紀不能超過六歲。”
這麼做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不能壓了兩個嫡子的年紀,姐姐和妹妹的差別大了,若比陳相富大,就能管束陳相富,但若比陳相富小,自是陳相富管事她的,一個外頭來的族女,哪有資格管她親孫兒。
老夫人對趙婆子道:“你親自去趟族裡,把我的意思向族長說說。將安老爺那女兒,雖說後孃待她不好,到底是將安的嫡長女,只怕他捨不得。罷了,就讓族長留留心,若是族長樂意,挑個日子讓族長領了幾個孩子上門相看,但只需一條,必須得那孩子的家人長輩同意,若不同意,我們也不幹人奪人子女的事兒。”
趙婆子笑道:“老夫人,是打著燈籠也找不到的好事。”
陳湘如道:“就有勞趙婆子走一趟,得細細地告訴族長。”
老夫人又道:“你得告訴族長,這原是早前以訛傳訛的事,既然鬧開了,我心疼二姨娘膝下沒個兒女這才做的主。若相中了人,我會宣佈將她過繼到大爺陳相和二姨娘名下。”
趙婆子領命而去。
陳湘如感佩有這樣通情曉理祖母,還為她的冒失遮掩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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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陳家大院二姨娘要在陳氏族裡相字輩姑娘裡挑女兒的事就傳開了,只是這回卻有了標準,年紀不能超過六歲,且無依仗的……
族長行事公道,沒兩日就挑好了人選。
吉日時,族長與兩個族中德高望重的人坐著陳家大院遣去的馬車、攜了三個姑娘進入陳家大院。
陳湘如姐妹倆得了訊息,與二姨娘也到了上房。
最大的姑娘只有乳名,喚作“大妮”,母親早逝,父親另娶,雖說只得六歲,已經下地勞作,今兒因要出門,後孃破天荒地給她打扮了一番,還給她梳了好看的髮髻,戴了好看的絨花,身上穿著繭綢,卻不是她自個的,而是後孃從堂叔家借來的。
又有個父母又亡的小丫頭,只得五歲,生得水靈可愛,怯生生地站在族長邊,她是族長胞弟的孫女兒,只是這族長胞弟也不在了,族長念著是他弟弟最後的一抹血脈,在族長家生活,也是當作小姐般養大的。
另有一個姑娘,是父母沒了,跟著長兄、長嫂過活的,但她的長兄待她倒是極好的,上頭有三個哥哥,在家裡也頗受疼愛,可再好也沒入陳家大院當小姐的好,從昨兒開始家裡人就給這孩子灌輸了進陳家大院的諸多好處。
小姑娘還小,只奶聲奶氣地問長兄:“是不是到了陳家大院,我天天有糖吃,年年都有新衣服穿。”
長兄哭笑不得,想著自家日子不好過,娘去了,臨終前就留下這個襁褓中的幼妹,沒一年連爹也去了,他是長兄,答應過父母要給幼妹最好的生活,雖然捨不得,總好過跟著他們捱餓受窮的好。“六妹去了那兒,就得乖乖兒地討好老夫人,討好二姨奶奶,這樣他們一高興就把你留下了。”
任是兄嫂說了很多,小姑娘到底是最小的一個,此刻見著有吃的,伸著小手取茶點盤的吃食,一吃就沒完沒了。
族長簡要地介紹了三個姑娘的情況。
“三個小姑娘都與弟妹、二姨娘合個八字,都是相合的。”這種事就算族長不做,老夫人也會派人提前打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