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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翻開這份褶皺的報紙。

是一件碎碎的小事。他想要的東西就僅僅是一則寫實的報告,卻沒有想象中的簡單——讓石南無比吃驚的是翻遍了整份報紙,就連報刊下方的小廣告都一個一個細看,卻沒有找到有關那一場發生在幽冥路的車禍報道。

怎麼會這樣?難道古名對自己說謊扯淡,或者古名自己連時間也記錯了?根本不是發生在三年前的十月十日。。。。。

正在他思緒萬千的時候,本來只會在一旁扇扇風點點火的唐衣不經意插了一句:“什麼呀,既然是十月十日,你要找應該是在隔天的報紙上找才有,當天的新聞怎麼來得及在當天的報紙上報道出來,小石子,我說你太嫩了!”

這一句話一錘子砸在石南的胸口上,他一片狂喜——真是傻到家了,應該在十月十一日的報紙!下次真要是遇上大忽悠,絕對給人家忽悠攆了。

他浴火焚身的想繼續翻找,卻看見報紙欄最上面的報紙時間就是2004年十月十一日!那個頭條竟然使他顫顫驚驚,小心的抓起那張報紙甚至發抖著開啟它。終於在主版上的那一頁,竟然還是頭條,他找到了,就在這裡。

給色鬼的信(129)

微黃的報紙上,一行碩大的標題:幽冥路發生一起車禍,一女死亡,肇事司機逃逸。

藉著不亮的光線,石南把那條訊息讀了出來:

今凌晨點點多鐘,在X大與車站之間的幽冥路路段發生一起重大車禍,導致傷者當場死亡,司機已潛逃。目前還沒有找到目擊者,警方趕到時馬上控制了現場並展開調查。

據當地的群眾說,昨晚的雨下的特別大,在大約午夜兩點多鐘的時候,幽冥路段有車子跌撞的聲音。當時路上的行人不多,過往的車輛很少,所以推測事故可能是故發生只有在那個時間段。據調查,死者是一位女性,凌晨被人發現時,已經死去多時。並且衣衫凌亂,而衣服與漢族人所穿有所差異,傳說是一種少數民族的服飾。警務人員經過確切的偵查已經排除其他原因死的可能性,死者身上有強烈的撞傷,以及從馬路上一條將近五米長的剎車痕跡,相信死者的死亡原因是車禍。目前,還沒有發現任何的目擊者,警方將做進一步的調查,並懸賞五萬元,希望能早一點抓到肇事司機。(本報記者章影)

石南心頭掠過一陣寒:“果然跟他說的一樣,可是那女人會是誰?”

“小石子,我總算明白了,敢情你是以為那個什麼車禍還有那個女人的死跟辛辛的瘋有關係是吧?”

“嗯,不過我現在還是有點茫然,有些事情還是想不通。”石南囈語般的答了一句。

“比如?”

“比如,因為這場車禍跟何易辛辛是有關係,所以假如這個女人的鬼魂。。。。。也不一定,我是說她某個後代某個親戚來複仇也未嘗不可能。但是,為什麼上次在假山之腳要對林不帥下手?”實在想不通,林不帥應該跟她的死沒有任何的關係啊!

“小石子,我。。。。。”唐衣嚥下已經到嗓子眼的話。

石南再次托起報紙,這次他注意的是報道下面的記者落款:章影。

當下來也不及細想了:“唐衣,改天我再謝謝你,現在我有點事情很急要先走了,你代我跟你爸道個謝!”話剛說完他發足便奔出門去,身後的唐衣急忙喊了一句:“你去哪啊,小石子!?”

但石南猶如小鹿一樣,只聽腳步聲已徐徐遠去。唐衣想,那一個殺人的惡魔殺人的腳步想必要比這快得多吧。

二三事

在這裡八幾件事情,愛看不看的:

1。關於文透露一點點,在故事情節跟主要架構不改變的前提下,《色》預計會有三卷:卷一《郵票》、卷二《信封》、卷三《信紙》,希望能按照計劃寫完。我承認我這個人偶爾可能會比較懶散,睡前沒洗腳的事件發生過不止一次,但說什麼也是一個有身份證的人,我保證:不會脫稿。。。。。吧。

2。比較得跟強調更新的事情:有特殊情況會事先請假,不然文爭取每日都能更新!其實一直在想說一日幾更比較好,這個速度還要自己碼文能跟得上。這樣吧,更的時候多個心眼留心一下,要是有頂多人收藏在等ING,努力之下不見得不會一日三四更。

3。緣於一次校對就發稿的緣故,親愛的,萬一您在閱讀的過程中發現有錯別字(即使不影響閱讀),記住一定不要驚慌,您需要做的是鎮定地在留言欄裡把它“委婉”指出來,我必將其殺之,這樣不僅方便你我他和她,而且您還有可能免費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