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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此時納魯已經知道獸血不能像以前那樣白白噴灑掉,還能做成美味的血腸,宰殺時都換了方法,先剌出一個血口,等布庫來接。布庫只示範了一次,別的婦女立即學會,換掉這個力氣小的小孩,其它人上來將血裝進腸裡。然後再將可以食用的內臟剁碎,和血液一起灌進腸裡製做成血腸。

族裡就又多了一種食物,將獵物利用得更加高效,變相的提高了獵人們的收穫。壞處就是現在做的血腸要由納魯進行公道的分配,不能再像前一陣那樣胡吃海塞。

當晚,所有人都吃上了用新方法做出來的血腸,整個營地一片叫香的高興聲音。而納魯家的血腸則沒有吃,被孫志新掛在帳蓬後用風吹,等幹了製做另一個風味。

現在納魯已經知道孫志新愛潔,自己帶著奧格和布庫都下河撲騰乾淨了才回來。

他一手拎著鞘套和小皮裙,父子三人全都光光溜溜的從河邊回來。孫志新一抬頭,就看到三根大大小小的棒子在三人的胯|間甩來蕩去,只差點一口氣接不上來。光是看到納魯的就已經很尷尬了,再看到奧格的,那已經是成年人的尺寸,其雄偉度直追父親,無論形狀還是大小型號很難讓人忽略,剌激得孫志新立馬就想變身為噴火龍狂噴這對厚顏無恥的父子兩人。他奶奶的,所謂小人藏雞雞,君子坦蛋蛋也不是這個坦法……整個就是兩位有暴露僻的溜鳥俠!

至於布庫,他一向都光著,又是小屁孩,忽略。

“都給我把皮裙圍上!”孫志新用才開發出來的湯勺指著兩位溜鳥大俠,目不斜視的避開那個讓人長針眼的部位不看。

納魯嘿嘿笑了兩聲,把溼淋淋的皮裙上。奧格不滿的哼哼了兩聲,雖然無視孫志新瞪得像銅鈴一樣的眼,可卻無法無視父親的鐵拳,只好心不甘情不願的把那個讓人很不舒服的溼皮裙圍上。

布庫奔過來,大著膽子抱住孫志新的脖子:“畢達拉察阿蘇,我要吃血腸。”

“叫吉瑪。”

吉瑪是弟親裡的稱呼,娶的叫魯瑪,嫁的叫吉瑪。換個角度來說,就是小攻叫魯瑪,小受叫吉瑪。孫志新同學很不幸,被納魯隨手一劃就分到吉瑪的群體裡。後來孫志新知道自己居然被劃作受方,自然是大怒,扭著納魯上演武鬥。但那時候已經被人叫習慣了,早已經塵埃落定成了改變不了的事實,只能多做納魯幾次洩憤,稱呼則改不過來。

作者有話要說:小布庫啊,你從小生活在這個君子坦蛋蛋的環境裡,遲早也會被培養成溜鳥俠啊……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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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鹽的來歷 。。。

“吉瑪,今天吃什麼?”布庫注意到了孫志新烹調食物的方法又跟前一陣不同。

“蘑菇燒肉。”孫志新答道。

今天分配到的肉塊比較肥,他才被觸動產生這個想法。

以前這家子裡吃肉僅是先將獸毛隨便刮刮就下肚,那些粗毛中的大部分倒是去掉了,就是留下無數的毛根、毛樁……他們能吃,孫志新可不行。他的步驟是先將肉塊去毛,再放到火上去將有皮的那一面微微燒成黑焦色,既是除掉毛根、毛樁,也為了後一步的上色。然後再拿到河邊洗淨,切割成小塊。這個過程不太容易,關鍵是生產工具太落後,用石刀來對付它們著實費時費力。

切著手底下軟綿綿不著力的肉塊,有那麼一剎那孫志新無比懷念原來時空家裡的劣制菜刀。就算是為了省錢買的劣質菜刀也比石刀強一萬倍。這哪是在切割啊?根本就是在鋸,又像是在磨,沒準兒撲上去咬兩口都比這個強。

納魯在帳蓬裡等了孫志新半天不見回來,不免心裡擔心。出來尋他時看到他在那裡咬牙切齒的和肉塊搏鬥,忍不住笑了一陣,接過石刀將它切割成孫志新要求的小塊。納魯可是個孔武有力的武夫,石刀再鈍也耐不住他力大。孫志新看得洩氣無比,難怪自己會老是被他壓,這武力值就不在一個級數上……

回帳蓬將肉塊扔進鍋裡翻炒,待煎炒出肥油以後再放少許鹽,放進撕成小片的蘑菇進去炒香。一直炒到肥油大部分流出,肉色變成金黃並整體捲縮。這時再加第二次鹽,再將洗淨的蘑菇放進去,加上水,一直加到剛到淹沒到整鍋食材,才找張大葉子來鍋口蓋住,讓它們在裡面慢慢燜。

在整個燜制的準備階段,冒出的香氣就引得父子三人口水直流。那香味跟往常聞到的又是不同,是一股子濃重的油香,和著肥油煎炒過後的蘑菇香氣,簡直又香又濃,讓人開始無盡想像鍋裡的東西做好了後吃到嘴裡的真正味道。

奧格開始情不自禁的對孫志新的做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