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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身為父親的堅定。“我想給孩子正常的生活,避著不談父母離異的事,對孩子並非是好的,坦承一切後,我會立即安排小宇離開臺灣。”

“我不會讓小宇離開我的。”她仰頭看他,臉上是母獅扞衛幼子的表情,和前夫同樣堅持。

她想都沒想到,六年後重逢,兩人只是延續之前的戰火,因為一件事再度爭執。

“所以我給你選擇,你可以回臺北,或者繼續留在花蓮。”

“我們離婚了。”她重述道:“不可能同居。”

他冷哼,臺北汙濁的空氣,當然不是她心中的美樂地。“如果你不想讓小宇知道父母離婚的事就必須回臺北,我要我的兒子天天看得到他母親。他的父母、家人都可以參與學校所有的事,我不要任何人說我兒子是沒有媽媽的孩子!我相信我已經表達得很清楚了,現在就等你的答案,至於對方的做法,無論提不提告我都可以解決。”

她無語,低頭看著隨風飄揚的驗傷單,小宇的爸比是大律師,若對方真要提出告訴,她相信以祁邁肯的實力絕對能搞定,不要問她怎麼知道的,各大商業週刊都有專訪過他,他是許多大老闆的保命符。

她最傷心不捨的是小宇,小宇到底受了什麼言語攻擊才會這樣反擊?沒有媽媽的孩子?媽媽不要的孩子?喔,老天……

“後天回臺北,希望你到時可以給我答案。”

祁邁肯轉過身,忽然說道:“不用聯絡你朋友,我會住在這裡。”然後走人。

梁若榆傷心地望著燦爛的星空,淚始終沒有停過——

突然之間她不想要他走,她希望他能坐下來,和她分擔心中的傷心和不捨,小宇的事,她相信他和自己一樣痛,她知道他一年前原本有機會進入美國最大的律師事務所,但卻為了小宇留下來,他愛小宇,她也愛小宇,他們是小宇的父母,小宇受到委屈,他們兩個最痛……

婆婆來到她身旁,拿了手帕輕輕拭去媳婦臉頰上的眼淚。“當下沒讓你知道是不想讓你傷心,況且你人在花蓮,那時大家忙著處理這件事情,根本沒心情打電話通知你,後來邁肯說會跟我一起來花蓮找你談談,我就沒在電話裡告訴你了。”

梁若榆激動地看著婆婆,哽咽道:“媽,你應該告訴我的,我可以馬上搭飛機趕回臺北……”

婆婆嘆了口氣。“來了也沒用,傷害已經造成了,以你的個性應該會直接殺到對方家裡痛罵他們一頓,找他們理論對吧?”

“動手打人就是不對,我會讓小宇——”

婆婆定定地看著媳婦,嚴肅地道:“你不會讓小宇受委屈,你會去幫兒子爭取公道,問題就像你說的,動手打人就是不對,這件事由邁肯出面會更妥當。”

“我的小宇不是沒媽的孩子……”梁若榆捂住臉痛哭失聲。

婆婆輕輕將媳婦擁進懷裡。“乖,別哭,若榆啊,我們回臺北吧,如果真的想等孩子長大才公開你和邁肯離婚的事,那在公開之前就要讓孩子感受到父母同在一間屋子的溫暖,小宇還小,他需要爸爸也需要媽媽,你的母愛不是隻有打打電話,或是每個月在花蓮見兩、三次面就能補足的,小宇真的需要你們。”

回臺北?

放棄這一切?

她張眼看著自己的王國,到底該怎麼辦才好?

第2章(2)

早上六點,她蹲在菜園採收蔬菜,美華在她左邊,明珠妹妹在她右邊,一起種菜、一起採收是三人每天最快樂的閒聊時光。

“想辦法要到對方地址,我上臺北一趟。”美華氣憤地道。

“美華姐,我和你一起去!真是一群搞不清楚狀況的傢伙!”連明珠也湊上一腳。

“上臺北做什麼?”

“找對方算帳啊,難不成找他們喝咖啡聊是非?!”

有了好友的相挺,她一夜無眠的心痛總算是有點舒緩,明白想找對方算帳的不只她一個人!“你們想找對方吵架嗎?”嘴上雖然這麼說,但心裡卻很痛快。

“不該吵嗎?發生這種事怎能不吵?對方就是怪獸家長嘛,自己的孩子嘴壞不管教,還想向我們提出告訴?!這種時候就是要吵,讓他們知道我們不是好欺負的!欸,小宇的爸不知道在做什麼,那張律師執照有屁用?居然讓那些阿狗阿貓欺負我的小宇,喔,氣死我了!地址給我,我今天就要上臺北!”

美華很生氣,說的全是她心裡的想法,讓她覺得很、痛、快。

“別了,動手打人就是不對,小宇錯比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