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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他在紐約重申了他的觀點。他認為,把放在家裡、與資訊高速公路連線的裝置稱為“互動電視”(interactive

T V)是一種糟糕的命名。他強調:

問題的關鍵是,雙程傳播是與單程傳播大不相同的東西……,電話機有大得難以置信的目錄,並且讓你與許多人交談或向他們傳送資訊。電腦處理文字和圖形的能力要比電視強得多,……因為電視的頻道很少,電視的時間價值非常高,所以只有那些能引起廣泛興趣的事物才能在那本來很少的頻道上播放。資訊高速公路是其對立面——它更像是國會圖書館,但同時你又可以透過方便的途徑找到你所要的東西。

作為電子技術之一的數字技術與其它電子技術(電子學)在文化和社會意義上存在著本質的不同。它是面向創造者而不是消費者的,或者說它使消費者同時就是創造者。電視的“觀眾”與電腦的“使用者”(user,即“使用者”)之間最明顯的差異是,前者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看電視,也不可能使自己在電視技術(電視的“電子學”)、電視節目製作技術等方面有些微的提高,這如同一個人乘一輩子的公共汽車或火車也不能使自己成為一個司機,但一個電腦使用者在一兩年時間可以成為一個“駭客”。電視的電子學被稱為“消費者電子學”,而電腦的電子學則可以稱為“創造者電子學”。電腦的電子學把權威從精英和專門機構移向了作為創造者的使用者,如同私人小汽車把駕駛、保養、修理汽車的技術從專職的司機移向了每個私人小汽車的擁有者。

在容不得你也不需要你多插手的電視面前你只好服服貼貼地當一個消費者,一個消費主義文化中的“良民”。每一天它以各種方式向你重複著同一種人生哲學——生活的主要內容就是熱烈地響應廣告商們的強烈要求,去購買各個廠家“榮譽出品”、“隆重推出”、“最新奉獻”……的“純正品牌”、“高尚享受”、“都市經典”……只要你按照這種“人生哲學”生活,你就可以成為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脫離了低階趣味的人。

在數字時代正在來臨的時代,電視恰如吉爾德所描繪的,是一個在資訊高速公路上緩慢、笨拙地挪動著四足的巨型怪獸。電視機是一個十足的“白痴盒子”(idiot box),它傳播著粗鄙、暴力和色情,它向人提供的是“供我們解悶到死”的娛樂。

對大多數人來說,電視除了供人解悶到死之外很難做什麼。但問題在於人除了需要解悶之外還希求別的東西,除了做一個消費者之外,還希望做一個生產者、創造者。即使生產和生活上的流水線模式做人的個性喪失殆盡,但人們仍然在不同程度上希望脫離這種流水線模式,尋找屬於自己的“工作間”和“遊樂園”。只要條件許可,消費主義(者)的文化必然讓位於個性主義(者)的文化,teleputer對於人的魅力將大大高於television魅力。

Teleputer取代television不僅應該,而且必然。

電視發明以後,經營廣播電臺的公司(如 BBC 公司)不僅沒有受到任何損失,反而使它們的事業蒸蒸日上,電視不僅沒有削弱“廣播”的力量,而且大大“擴增”了。但如果它們別想從數字技術那裡得到當初電視技術給予它們的好處。對於廣播來說,電腦是十足的異己力量。吉爾德指出,遠端電腦不是為大眾文化推波助瀾,而是促進個人主義;不是培養被動性,而是促進主動性。取代原有的主奴結構的,是遠端電腦將擁有的互動結構。在這個結構中,每一個接收者都能夠作為錄影影象和別的資訊的處理者和傳送者。遠端電腦將豐富和強化世界範圍內的民主。因為電視在現階段就其本質而言是集權主義媒介,電視訊號是由單個的電視臺傳送的,自上面向下傾倒給大眾,暴君們把電視推給他們的臣民。“電視的滅亡將成為自由和個性、文化和道德的主要驅動力。它的覆滅就在眼前。”

遠端電腦這種作為廣播媒體的異端媒體的出現,必定意味著一個時代的結束,即由大眾—廣播媒介支撐著的消費主義文化時代的結束。

遠端電腦不是“家用電器”,不是新鮮的消費品。在電視時代,“在家”意味著在各種家用電器威脅利誘下當一個的消費者。當一個人用錢把電視機請進家中的時候,靡菲斯特就這臺機器上押上了一份決不會輸掉的賭注。相反,遠端電腦的使用者是在利用他們的機器使自己變得更富有、更聰明、更具創造性,而這種富有、聰明和創造性又自然而然地匯入到網路之中,成為公共資源的一部分。這是使用者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