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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我現在比較想被你看上。”他關好門,脫了鞋子,光著腳跟進來,說:“我想好了,不拿證,只辦婚禮也可以。”

我坐下來,低著頭,握著啤酒瓶,沒說話。

他把露著一顆腳趾的腳丫子藏到茶几底下,問:“你後悔了嗎?”

“心情很差。”

“其實等你喜歡上我也可以的。”

“不想再談戀愛了。”

“不結婚也沒關係,反正很多人都獨身。”

“我父母只接受不了這個。”我說:“在這點上,還是中國人思想覺得不結婚,國內的親戚會說三道四。”

“你還回去啊?”

“他們想老了回去。”

“所以覺得我不錯?”

“也許男人都有處女情結。”

我現在很亂,很煩,被打擊到底了。

“德國這邊肯定沒有。”他積極地說:“而且我沒有。”

我沒說話。

他結結巴巴地催促,“你如果決定了,就快點決定。”

“你不願意就算了。”

“我願意啊!”他立刻說:“我只是想拿證。”

“可以拿證。”我說:“但我不會生孩子。”

“那沒關係,正好我也不喜歡。”

“還會繼續飛。”

“好啊,我會支援的!”

“對你應該會和以前差不多。”

“已經很好了!”他高興地說:“我保證會對你更好的!我把賺的錢都交給你,給你買帶游泳池的房子。”

“對你只希望你別騙我了,別再說謊。”

“好!”

我抬起眼皮,問:“這麼幹脆?”

他齜牙,“我保證從現在開始,再也不會對你說謊。”

“嗯。那就這樣吧,反正也沒什麼好男人了。”

我和繁盛結婚這件事,就這樣草率地提上了日程。

事實證明,在衝動和負氣之下做出的選擇,多半要後悔。

但在此時,我對愛情已經沒了任何想法,只想著韓千樹結婚了,我也不能落後。我要自己辦婚禮,搶走他的賓客,要嫁給他不喜歡的繁盛,要透過這幾件事來讓自己心理平衡。

我還覺得婚姻是挺簡單的一件事,應該和談戀愛同居差不多,結婚之後,我還是我,他還是他。反正很多已婚的朋友都是這樣的。

可我忘了,我要嫁的物件,蒙著一層厚厚的面紗,若非嫁給他,我一生都不會揭開。

繁盛表現得很積極,拿來了他的所有存款,有接近二十萬。

還有他的工資卡、信用卡、房產手續和其他全部證件。

大部分都是我給他的。

我也把我的錢算了算,問:“你想換套房子嗎?”

“有點想。”他嘟著嘴巴,說:“不喜歡到他家去游泳。”

“現在是我家了。”

“可是裡面的東西你都還沒動。”

“那我租出去。”

“那你租出去,我用我的錢給你建泳池。”他開心得眯著眼睛。

“那樣就沒有錢辦婚禮了。”

他可憐巴巴地看著我,說:“我去借。”

“游泳池等等吧。”我說:“等我攢夠錢換。”

“喔……”

“婚禮是我要的,規格我安排,所以東西都我搞定。”最近我又有錢了,開始燒包,“你給自己買身漂亮的禮服。”

“戒指呢?”

“我買。”

他猥瑣地笑了,“我好佔便宜呀。”

“那就這麼決定了,我去聯絡教堂。”

“好。”

“讓你妹妹當伴娘。”

“喔。”

“你自己找伴郎。”

“找韓千樹。”他壞笑著說。

“太壞了。”

“他們還找你呢。”

我忽然想起來,“你怎麼知道他們找我?”

“啊!因為他們還找我當伴郎呢。”

“**!”

第二個週一,我倆去拿證。

流程簡單,遞交各種資料,宣誓就可以了。

我是沒有那種諸如興奮啊,要死要活之類的情緒,就是要跟繁盛確認好了,“你做家務?”

“嗯。”

“三十五歲之前不要孩子?”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