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字之前,顧如念突然問:“阿盛在哪?”
“在我外祖母家,斯德哥爾摩。”他說:“放心,我爸爸不會去他那搶人,我跟他透過話了,辦完手續我帶你一起去接他。”
“是去治眼睛麼?”
“是。”他命令,“簽字,別拖延。”
她簽了字,機構裡說,要宣誓。
她跟他一起宣了誓,有一個主禮人進行證婚。算是一個簡短的婚禮。
離開停車場時,跟另一輛轎車擦肩而過。
繁錦笑著說:“這是我原來的結婚物件。”
“原來的不是我麼?”
也對,他點了點頭,“那就是新的結婚物件。”
“那你什麼時候跟我離婚?”
他沉下了臉,斜了她一眼。
她稍稍往外靠了靠,卻又被他扯住了手腕,“回來。”
她湊了回去。
他摟住了她的肩膀,輕輕地說:“對不起。”
她抬起眼睛,看向了他。
他輕吻她的額頭,眼底是暗沉的微光,“我不會再對你動手了。”
“謝謝。”
他突然發現自己找不出話來,“眼睛真的還能看到?”
“嗯。”
“也能聽到?”
“你猜呢?”
“講話呢?”
“也還好。”
“身體會經常不舒服麼?”
“阿錦。”她正色起來,“我不想聊這個話題了。”
他只得住了口。
上了飛機,也許是因為耳膜修補過,顧如念一直在頭暈。
繁錦想問又不敢,只得假裝沒有注意。
他比誰都清楚,她根本沒有錯,比他更正義。所以他開始心疼她了,他出手太重了,她不是一般的臥底,她沒有成功地偷走過任何一份資料,只是成功地偷走了他的心。
這不應該得到懲罰,相反,他應該疼她,愛她,保護她。
這一刻的想法比真金白銀更加真實,雖然……他終究還是沒有做到。
【春風十里不如你】14
阿盛有點不認識顧如唸了,但依然很願意跟她接觸。眼睛從發現看到現在,視力已經好了不少。繁錦的外祖父是個可愛的老人,他們在他家吃了一頓很開心的晚餐。
回來時,阿勝經過大人的提醒,和自己的一點點印象,終於找回了媽媽的記憶。
顧如念陪著他睡著,給他講故事,他懵懂得問:“媽媽還會走嗎?”
“不會。”她摸著他的頭,柔聲說:“媽媽跟你呆在一起。”
“爸爸說你生病了。是不是眼睛?”他用小手指著眼睛,說:“媽媽和我一樣,要把眼睛眯起來看東西。”
“嗯。”她笑著回答:“不過你的眼睛會好起來的,媽媽的也會。”
他乖巧得點了點頭,鑽進了她懷裡,說:“有媽媽真好。”
“媽媽也覺得有你真好。”
顧如唸完全能預見到,自己的人生並沒有因為這次結婚而變得美好。會更糟的,就像有了阿盛沒有變好……從她見到他的那一刻,就註定永遠都不可能變好了。
女伴也是有身份的人,這種事被放了鴿子,自然告到了繁錦的父親那裡。
父親發了他記事以來的第一次大怒,但他絲毫不後悔。二弟三弟添油加醋得說他們懷疑她的身份,引得父親險些派人給她送刀子。
但這依然不影響繁錦近日來的好心情。雖然他一直都是聽話的,他知道自己要娶什麼樣的女人,他們家傳統,要求門當戶對,要求身家清白……很多很多要求,誰都沒有要求過感情。因為有感情,就什麼都無法再要求。
這是他第一次做出屬於自己的決定,不論它是對是錯,他都有了掙脫牢籠的快感。所以即使壓力倍增,也無法消減他每天回到家,看到妻子和兒子坐在一起給小狗洗澡梳毛,給他讀書,喂他吃飯。
她很廣播,能回答阿盛所有的疑惑;又很聰明,能巧妙得解釋阿盛所有奇奇怪怪的問題;還耐心,她不會對孩子發脾氣,雖然也會批評。她是個好母親,把孩子教得聰明伶俐,亦非常客觀,沒有讓他有絲毫的驕縱。阿盛懂事又溫和,雖然膽子小了點,但看到兇猛的大狗還是會站到媽媽前面,張開顫抖的手臂保護她。
這是他一生中最開心的兩年。
因為從前往後,他再也沒有同時擁有過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兩樣——溫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