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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御史發覺了,他和各官員立即召集軍隊嚴加防範,畢真這才沒有機會動手。

朱宸濠的叛亂只四十三天便被平定了,隨著朱宸濠的被俘,畢真亦被逮捕審訊。正德十六年(1521),畢真以通謀反逆罪被凌遲處死,抄沒家產,其妻、子雖聞風逃逸,仍被通緝。

十二、畢雲

畢雲(1463—1537),總督東廠司設監太監。字天瑞,直隸保定府容城縣人。成化年間選入宮,在惜薪司外南廠服役。正德初,以長期勤勞,授予長隨,半年後升奉御,調到寫字司房辦事。畢雲工作勤謹,受到同事好評。正德三年(1508)晉升左司副,再升司正,管理僉押之事。由於處理得宜,檢舉行賄賂的人,所以清廉謹慎之名日起。正德五年(1510),升司設監右少監,總理司房的事務。正德九年(1514),升太監,更加兢兢業業,沒有宮中得勢者那些驕橫的習氣,這是宦官中不可多見的。正德十六年(1521),武宗去世,降為右少監,不準再參與司房的事。但七天後,又復職。

嘉靖三年(1524),世宗知他歷事勤勞謹慎,復升為太監。他大力整頓弊政,支援嘉靖新政。嘉靖十二年(1533),命掌管本司印信。當時東廠出缺,眾推畢雲適任,於是命他總督東廠事。畢雲約束東廠校尉,大力整頓治安,京師社會秩序良好。對於奏章的出入,更是小心處理,得到世宗嘉許,不久,便選拔為乾清宮近侍。但畢雲以兼職不宜,辭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