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世紀),日本是一個出了名的富國因為盛產金銀,它甚至被馬可波羅在遊記裡面稱作“黃金之國”,也被後來的西班牙人和荷蘭人稱作是富庶的天堂。
黑川金山、湯之奧金山和佐渡金山等等,都是當時世界上較大規模的金山,在德川幕府前期,這些金山成為了幕府的重要財源和財政支柱。
除了金山之外,日本還有不少大規模的銀山,規模都是當時的世界前列。
所以,在16…17世紀,西班牙人和後來的荷蘭人,包括後來的清國人,都是透過和日本貿易,獲得了鉅額的財富。
日本也跟清國做生意,甚至是把清國當成了主要的貿易物件。
在1715年幕府頒佈的《海舶互市新例》當中,幕府規定清國一年可以來船10艘進行貿易,交易金額限定在3000貫之內,而荷蘭人的交易額限定為一年1500貫之內(貫是當時日本的重量單位,約為3。75千克左右)。
由於當時日本的出口量小進口量大,日本與外國的貿易帶來了驚人數量的貿易逆差,這種貿易逆差的後果就是金銀大量流出。
根據日本幕府自己的統計,從1655…1715年,60年間日本流出黃金239萬7600兩,銀37萬4200貫,佔當時黃金產量的一半、白銀產量的四分之三,這也是幕府痛下決心頒佈《海舶互市新例》限制貿易規模的原因。
而到了19世紀,因為西洋人的壓迫,金銀的流出速度再度加速。
佩裡准將黑船來航之後,1854年簽訂了《日美和親條約》,幕府答應了全面對美國開放通商,結果西方其他列強蜂擁而至,最後達成了《安政五國條約》,列強都獲得了和日本貿易的片面最惠國待遇。
這些商人利用條約從日本攫取了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