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俘虜,但是條件是他必須為每個水手支付五十比索,而普通的步兵,則支付三十比索,其餘的那些軍官們或者是船上的航海長以及船長等重要人員,則需要支付二百到五百比索不等,統計下來,最終他還要向海狼支付七千比索。
當然在沒有見到這些白花花的比索之前,這些人還要留在海狼的轄地,繼續為於孝天服務,趁著這段時間,於孝天也差不多能把他們的用處給擠榨的差不多了。
至於那些非西班牙人的僱傭水手或者士兵,布蘭科懶得花錢贖回他們,故此這些人也只能繼續留在海狼,按照協議為於孝天服務下去了。
至於那兩條被俘的船隻,布蘭科也試圖贖回,但是這一點被於孝天斷然拒絕了,因為現在這種大夾板船他就算是有錢也買不來,好不容易抓了兩條,豈能再讓西班牙人贖回去,更何況他已經費了好大力氣,將這兩條船修好了,接下來馬上就要編入到他的艦隊之中成為他的座艦了,自然不可能再還給西班牙人了,如果有條件的話,他還想再弄幾條回來撐撐場面,起碼撐到他能建造出更好的船之後再說。
而布蘭科也沒有在這件事上繼續糾纏什麼,因為他很清楚,作為戰敗者被俘的船隻,一般情況下,沒人會還給戰敗者的,既然於孝天不還,他也沒什麼好埋怨的。
除了這些之外,雙方還接下來談了有關合作的事情,首先在西班牙人交付了贖金和賠款之後,海狼先解除對馬尼拉航線的封鎖。
進而海狼將派人到馬尼拉設立商館,某種意義上,算是海狼駐馬尼拉的領事館,享有一定程度的豁免權,海狼的商船進出馬尼拉港的時候,獲得免稅優待,不再給馬尼拉官方繳納稅金,這一條主要原因是西班牙人今後還想繼續和海狼做生意,畢竟海狼會從他們手中購買許多以前中國商人不要的商品,如果海狼不去他們那裡貿易的話,那麼他們這些布匹、帆布、棉花等物資就沒法賣出去。
所以西班牙人很樂意用免稅的方法,來表達他們願意今後和海狼繼續做買賣的意願,也算是一種姿態。
當然換來的是他們的船隻今後也可以進出淡水港和雞籠灣,同樣獲得免稅的優惠,但是於孝天在這個條件上加了一條,那就是西班牙人的船隻如果要到海狼的港口做貿易的話,船上的商品必須要有一半是他們指定的商品,而這些商品主要是一些原材料,比如造船用的硬木、糧食、金屬、布料、硝石等物資。
對此布蘭科也立即點頭答應了下來,畢竟他們已經失去了繼續攻佔臺灣島的先機,現在他們也看出來,雖然荷蘭人有想要幫著大明官府收拾海狼的想法,下一步海狼和荷蘭人會成為敵對關係,但是於孝天卻並沒有打算把荷蘭人現在就從臺灣島趕走的想法。
而這個於當家這麼做,無非是要保留荷蘭人,來和他們西班牙人競爭,以免他們西班牙人今後掌握貿易主動權,以期從中獲取更大的利潤,所以接下來海狼和荷蘭人的衝突,將會被限制在一定範圍,遲早他們還是要恢復和荷蘭人的貿易。
荷蘭人身在臺灣島,有著得天獨厚的便利條件,如果他們不開出足夠高的條件的話,那麼海狼大可只和荷蘭人進行貿易就可以了,完全不需要跑到馬尼拉去跟他們西班牙人進行交易,所以為了吸引海狼和他們保持貿易關係,他們就必須要開出足夠好的條件才行。
另外他們西班牙人以前很長時間並不經常到中國沿海主動進行貿易活動,而是在馬尼拉坐等中國商人上門交易,現如今看來他們要改變一下了,以後每年必須要派出幾條船,到海狼的港口進行貿易才行,要不然的話,他們也同樣會失去很多機會。
於孝天之所以能在和布蘭科的談判之中,要得這樣的條件,是因為他有足夠的牌可出,眼下別看福建官方大張旗鼓的要對他發動進剿,可是對這一次官府的進剿行動,他並不擔心,而且他有信心在這次大戰結束之後,一舉控制住整個福建沿海。
而福建本身則是大明商人對日本、朝鮮、菲律賓進行貿易的最重要的轉口基地,每年大部分前往這些地方的大明的海商,都必須要從福建沿海一帶出發才行,而江西、浙江、南直隸和湖廣等地所產的茶葉、生絲、綢緞、瓷器等重要出口產品,也都就近彙集到福建,從福建沿海裝船出海。
雖然中國航海歷史很早,曾經遠遠領先於世界各國,在宋元時期,中國海船甚至就已經遠航到了非洲,而且可以利用自身的技術,直航日本進行貿易,但是到了明代之後,中國的航海技術不但沒有繼續發揚光大,反倒出現了嚴重的倒退。
中國雖然很早發明了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