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證據確鑿,懇請陛下依法嚴懲。
話說得漂亮,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李縣侯的奏疏裡留了伏筆。
所謂“秉公而斷”,所謂“不偏不倚”,所謂“證據確鑿”等等,反正前提條件有很多,言中的未盡之意也很清楚,直白的說,不管你們誰來審,一定要拿得出證據,一定要公平公正,一定要讓李家心服口服。
這封奏疏在朝堂上掀起了一番不小的風浪,許多令官和御史不滿李素的態度,紛紛出班厲言參劾李素跋扈張狂,同時,又有程咬金,牛進達等武將出班,力保李家與此案無關,懇請李世民勿使牽累無辜忠臣云云,朝堂因這一樁尋常的兇殺案而迅速分化為兩派,連續數日爭吵不休。至於長孫無忌,魏徵等這些老狐狸,則站在朝班內閉目養神,不言不動,
奇妙的是李世民的態度。
看過李素的奏疏後,李世民把奏疏朝矮桌上一扔,面對滿殿大臣無休止的爭論甚至互相謾罵,李世民也是一臉雲淡風輕,漫不經心的模樣令人猜疑不已,都不知道李世民這個態度到底是沒把這樁案子放在心上,或是沒把朝臣的爭吵放在心上,這一刻,仍舊是聖心難測。
接連三日的爭吵,吵來吵去仍沒個結果,這種嘴仗是最沒有效用且徒勞的,誰都說服不了誰,也沒有直接的證據和口供將它定為鐵案。
當金殿上的爭吵聲漸漸平息,恢復了安靜後,李世民這才悠悠地開了口。
凡事不辯不明,不查不明,詔令刑部徹查此案,一應人證物證,當須會同大理寺同審。
刑部與大理寺兩司會審的例子,在大唐初期實可謂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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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村。
說是“閉門謝客”,李素卻仍在到處亂跑,不同的是再沒有出過村,只在村裡遛達。
長安城和太極宮因他而鬧得不可開交,李素卻一臉無謂的上青山獵兔,下涇河捉鱉,日子過得非常充實且沒心沒肺。
“再鬧下去就不妙了……”王直蹲在李素身邊愁眉苦臉地嘆氣:“這幾****是沒見著長安城裡鬧騰得多不像話,百姓們瘋了似的,街頭巷尾走到哪裡都聽到有人罵你,說你敗了名聲,敗了人品,當初作《阿房宮賦》被陛下遷怒而下獄,百姓無不感恩戴德,好好積攢的名聲卻被你丈人家敗光了……如今長安城民憤愈烈,再這樣下去,怕是連刑部和大理寺都不得不順應民意,草草把案子定為鐵案了……”
李素手裡握著一根釣竿,眼睛盯著飄在河面上的一支浮標,嘴裡淡淡道:“陛下親旨徹查,知道‘徹查’這倆字的意思嗎?意思是既要有說得過去的前因,也要有理所當然的後果,有前因,有後果,有口供,有人證物證,這些全部加起來,才能算得上‘鐵案’,才能讓我心服口服,甘願領罪,否則,我一概不承認……哎哎!快,有魚上鉤了!”
王直急忙起身,幫他把魚從鉤子上摘下來,又朝河面扔了一把烈酒和過的麥米,打了個魚窩兒,然後再給魚鉤掛上小半截蚯蚓。
李素甩竿,河面恢復了平靜。
王直這時才嘆道:“可你現在這樣啥都不幹,你丈人的案子被定為鐵案是遲早的事啊,總歸要做點什麼才好吧?要不……我發動手下在長安城為你說點好話,努力扭轉一下市井民間的風向?”
李素搖頭:“不,絕對不要這樣做。”
王直奇道:“為啥?”
李素抿唇笑了笑。
在晉陽看到那位名叫常順的人後,李素便徒然驚覺,李世民沒有他想象中的那麼簡單,由他和王直親手培植的這股長安城的勢力,究竟有沒有落入李世民的眼裡,還真不好說,不管有沒有察覺,眼下必須韜光養晦,絕不能再有任何大動作了,若然引起帝王的猜忌和反感,李素也就離死不遠了。
這話沒法跟王直解釋清楚,李素也懶得解釋。
就在王直急得跳腳,打算一頭栽進涇河裡以死警醒李素時,李素終於悠悠開口了。
“事情雖然鬧大了,但聲勢卻還不夠大,跟你說過多少次了,不管做任何事,‘火候’二字很重要,目前火候不到,我欲為丈人申冤別人也不會採信,既然事情已經鬧大,我在想啊,乾脆把事鬧得更大一點,大到成為貞觀年最大的一樁人命案,吸引所有人的目光注意之後,或許,火候差不多便到了。”
王直滿頭霧水,拼命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