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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部分

覺,自己還是有點眼熱心跳(未完待續。)

第470章 挖央視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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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哭吧哭吧哭吧,不是罪!再強的人也有權利去疲憊……”

耳機裡,德華的歌聲歇斯底里,痛徹肺腑。

肖飛喜歡在碼字時聽歌,他噼裡啪啦敲完最後一行字,三個小時寫了六千字,任務總算是完成了。伸個懶腰,舒了口氣,看看時間,已經是凌晨兩點,燈光柔和,一室俱寂。

寫網文,真不是人乾的活啊!

肖飛起身到了陽臺,開啟窗,點了根菸,默默抽,看著z市無邊的夜色,心裡一陣的迷茫。

這輩子真夠失敗的。

一個農村出來的孩子,不夠聰明不夠帥,打小跟著了魔似的喜歡文學,從中學時開始碼字投稿,夢想著成名成家出人頭地寫出一片天地。奈何才情不夠,稿子發過不少,也入了省市作協,卻終於還是不能擠進那個高大上的文學圈子。

到了最近幾年,隨著紙質媒體的沒落,肖飛給報刊投稿的心也淡了。但文學夢仍縈繞心頭揮之不去。

肖飛現在的夢想很簡單:能靠手裡一支禿筆掙些可供養家的收益,然後安安靜靜待在家裡,陪著家人,編織著文字,就這麼平平淡淡過到地老天荒生命盡頭,足夠了!

他總結了下,自己之所以活得這麼失敗,還跟自己沾染了一身文藝青年的臭毛病不無關係,他不善交際,平和的外表下藏著一顆冷傲的心(或者也可以說是自卑的極端產物),始終不懂逢迎鑽營,不肯為五斗米折腰,這使得他職場前途愈來愈黯淡。

肖飛於2010年初開始接觸網文,然後,他帶著功利之心瘋狂閱讀了幾百部網路小說,他自認為已經摸到了網文的門徑,以為不過爾爾,更淺薄地認為我若動筆,定能像那些大神一樣日進斗金。

可真的去寫了,卻發現根本不是那麼回事,蹉跎了半年,第一本書才簽約,隨後的幾年,不是在撲街就是走在撲街的路上。

白天上班,晚上碼字。

累得跟狗一樣。

還看不到什麼希望。

至今,已經三年有餘了。

肖飛抽完煙,將菸頭丟下樓,刷牙洗漱,對著鏡子揮了揮拳頭給自己打氣:肖飛,你這麼努力,不成功沒天理啊!再堅持一下,光明一定就在前頭!

勵志或自我麻醉完畢,肖飛輕手輕腳進了臥室。

老婆跟兒子早睡熟了,臥室裡一片黑暗。

肖飛開啟臺燈,把五歲的兒子叫起來讓他撒了泡尿,便脫衣上床。

他的老婆徐鳳娟翻個身,嘟噥了一句:天天這麼晚睡,不要命了啊?擠進他懷裡,又沉沉睡去。

燈熄了,明明很疲憊,肖飛的腦子卻是清亮得很,怎麼也睡不著,看著身邊的妻兒,他柔腸千轉,心酸不已。

他跟徐鳳娟是高中同學。

那時,他都不知道,她一直暗戀著他。

直到1997年高考後,他上了z市的一所大專,她去了xa市讀一所重點大學,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們開始通訊,自此便一發不可收拾。

畢業後,她不管不顧的跟了他,兩人在z市相依為命,從無到有燕子搭窩一樣的建起一個家,有了孩子,日子還算和美幸福。

肖飛脾氣倔,時不時的就會因單位領導給自己穿小鞋什麼的跳槽,對於他,失業變成了一種常規現象。

如果不是徐鳳娟精明強幹,這個家還不知道會過成什麼樣子呢。

她賺錢養家。

她包辦了絕大多數的家務。

她給他生了個可愛的兒子。

她任勞任怨,始終無怨無悔。

肖飛覺得,在這個世上,自己最對不起的人就是她了。如果她跟的不是他,她的人生或許會光鮮好多的。

肖飛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時候睡著的,更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朦朦朧朧中,他覺得有人在推他。

“醒醒,醒醒!”

一個柔美的聲音在他耳邊輕聲說著。

肖飛睡意正濃,大腦沉沉,眼皮都睜不開,他想著,今兒該是個星期天,多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