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遍。
那時,祖母還說,其實,表哥是“心不甘、情不願”才去唸神學院、當神父的:因為,表哥年輕時,在一場火警中,為了救人,而燒傷了半邊臉頰,有點醜陋,沒有女孩願意嫁給他,所以才去當神父。可見表哥當神父也不是有什麼崇高宗教理想與抱負!
不過,表哥也是凡人,而凡人都有七情六慾,他在玉米田中,只是一時激情,而想對她非禮,實際上也不算是罪大惡極、或罪不可赦啦!作者在文章中說,她第三次聽到這個故事,是九十多歲的老祖母“病危臥床”時,而當時作者也已經五十歲了。
老祖母躺在床上,氣如遊絲地慢慢對孫女說道:“我在十七歲時,非常崇拜我表哥……他英勇救人、他慷慨解囊、他樂於助人……我一直把他當成偶像崇拜……我好喜歡他!
那一天傍晚,我在玉米田中……遇見表哥時,我好高興,我抱住了他……那時,是我自己……情不自禁地去挑逗表哥,百般地誘惑他……想對他示好、求歡,可是當時表哥神父拒絕了我……讓我很沒有面子!我在被表哥拒絕後……惱羞成怒,才很生氣地跑回村子裡,並昧著良心告訴同伴,說表哥想對我非禮……
現在,不知道他人在哪裡?……,他自從離開咱們村子後,就沒有再回來過……我這一輩子,心裡都很難過,也一直對他有說不出的虧欠……是我誣陷了他、汙穢了他……等我死後,請你到教堂中,幫我點燃一根蠟燭,代表我向天主和表哥……贖罪!”
看到這個故事,我眼眶紅了,的確,有時我們會“沒有勇氣”承認自己的錯誤,為了面子、為了形象、為了合理化自我行為、為了掩飾自己的不對,而知“懦夫”一般,狠狠地將責任“推給別人”,甚至公開指責、汙穢別人:然而,心中卻始終被“良知”所箝制,有如重擔壓身,而使自己一輩子感到“歉疚和不安”。
是的,公開地“承認自己的錯”,是需要極大的勇氣!
周人參電玩弊案揭發初期,許多檢察官、警官和非法經營者,都異口同聲地否認涉案,也否認行賄、收賄:他們認為,只要矢口否認,就可能脫嫌。也有一位高階警官,在事件發生後不久,就立刻辦理退休,以為應可以躲過偵查,但調查局還是掌握證據,找他約談。
他,就是臺北市中山分局前同姓副分局長,他原本極力否認,但後來他在眾人中第一個坦誠──三年來,他一共收賄七百五十多萬元,願意接受法律制裁。周先生說:“一審判決完後,我不打算再上訴,我希望趕快服刑,服完刑後趕快出來!”
記者問他,為什麼這樣想?他說:“我很遺憾,我做錯了很多事,晚節不保!不過,我這樣做還有一個理由,就是為了教育我的孩子,讓他們學習誠實地面對自己!”
勇哉,周先生,能公開地認錯、認罪,來教育晚輩“誠實面對自己”,真是一位令人敬佩的勇者! 人,都是凡夫,誰能無錯?聖經上記載,耶穌對著一群要用石頭把淫婦打死的人說: “你們當中誰沒有罪,就可以用石頭把這犯奸淫的婦人打死!”
耶穌說完,每個人都放下石頭,默默離去。
《靜心一得》
一個缺乏“情緒智慧”的人,經常為自己的錯誤尋找“藉口”:然而,掩飾一個“缺點”,卻常會暴露“另一個缺點”。能夠有勇氣“公開承認錯誤的人”,是個“EQ高手”,也是個可敬的人,因為他勇敢地從錯誤中跳脫出來,也正如同古人所說:
“去了病便是好人,去了雲便是晴天!”
因此,誰承認自己的過錯,誰就能得到寬恕!但如果對過錯一再遮掩、狡辯,則又是犯了另一次的過錯。
一天,某國中老師正在為學生舉行數學考試。
考到一半,老師發現阿輝正在偷瞄隔壁同學的考卷,於是老師走到阿輝旁邊,說道:“你為什麼作弊,偷看同學的考卷?”
阿輝臉不紅、氣不喘地說:“沒有啊!我沒有作弊啊?我只是檢檢視看,隔壁同學的答案有沒有寫錯而已啊!”
你去住“臭狗窩”,我住“香閨房”!
*男女感情挫折後的“精神勝利法”
以前我覺得我全身上下充滿優點,
唯一缺點就是“這張臉”!
現在好啦,化妝後,我已經“沒有缺點”啦!
雖然兩人大吵一架,
但是我可以把自己打扮得更漂亮、
更有精神、更開朗啊!
說實在的,莉珍長得並不漂亮,雖然面板很晰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