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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流紛紛“進軍歌壇”來嚐嚐鮮。其實,無非就是跑調兒地喊上一兩句,或降調地哼上三兩聲。唱得好賴,大家都長著耳朵呢,聽一聽就曉得了。雖說如此,但他們的聲勢卻浩大,擁有絕對的曝光率。恍惚間,野兔搖身一變,彷彿成了抱定蘿蔔啃到底的家兔。接下來我們再聽聽他們唱的詞,無非是給他道個喜,給你代個言,鮮蘿蔔居然嚼出葡萄乾的味道。大家齊來歌壇秀一把,本無可非議,只是如果拋掉原有的功名身價,排除兔子後面有狼巧收暴利的可能性,剩下的還會有些什麼值得尋味?結果也無非蘿蔔被咬了,野兔又跑了。

蘿蔔被咬得千瘡百孔,棄之一旁,如果你要問“兔子哪去了?”野兔們會紛紛塗脂抹粉打扮一番,接著點上煙、喝上酒,再接著認真地讀讀報,看看電視,而後才悠哉地指著媒體反問:“是找咬蘿蔔的那隻野兔嗎?”

我靠,這事還登了報,上了電視!?199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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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這無聊的遊戲

曾經是音樂生活的重頭戲,並推出了一大批歌手的中央電視臺歌手大賽,如今似乎已少了往昔廣受關注的風光,倒是比賽中新添的歌手素質考察及評委們爭相表白成了人們酒足飯飽後的談資。

“登臺唱歌的這些人大多素質太差”,這是比賽中,對歌手簡單的考察後留給人們的印象。一些學校所學的最基本知識都答不上來,想來這些歌手均在未“減負”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