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有關的可能發展都應該作簡要說明,而且要給出有力的證據,才能取得投資者的信賴;
(6)各種固定與變動成本、直接與間接成本、銷售數量與價格、營運成績與利潤、股東與盈餘分配的辦法及實際情形等,也應作扼要說明;
(7)應簡介公司經理人及其他幹部的資歷與能力;
(8)公司財務計劃與執行情況;
(9)必須告訴投資人,在正常情況下,只要適當操作,其投資股本應在多少時間內獲得回收;
(10)為了儘快有效吸引所需投資金額,應謹慎選擇吸引投資的物件,全力以赴,重點出擊,避開由於目標太多無法兼顧反而坐失良機;
(11)當公司代表與有關物件直接面談,以口頭介紹此經營計劃時,應更加把握重點,簡明扼要地點出其重要部分。
由於投資者的心態及觀點與企業家的心態大相徑庭,瞭解投資者的心態及觀點十分重要。由於企業家開創事業之初,原已經過謹慎的市場調查及本身的經驗實力估量,覺得可行且有獲利前途,方才毅然投入時間、金錢、財務與物力去開拓事業,所以大體上,他是以樂觀的心態來對待其企業之未來發展與前途的。換句話說,即使企業面臨困境或遇到某些經營上的障礙,企業家以其創始人的心態,也總是不由自主地以樂觀的心理期待否極泰來,堅信自己可以挺過難關,始終不肯輕易接受該企業可能結束的命運。反之,投資者的心情與之大相徑庭,他未曾付出開創企業的心力,當然也就缺乏一份天然的關懷與愛心。他們關心的只是成本與利潤,投入資金的回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