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企業當家業
一位成功的企業家曾說過:“一個人應該永遠同時從事兩件工作:一件是目前所從事的工作;另一件則是今後要做的工作。”對此,《華爾街日報》總編輯保羅·斯泰格爾(Paul E。 Steiger)十分推崇,他認為,“企業的成功不僅僅意味著老闆的成功,更意味著每個員工的成功。只有企業發展壯大了,你才能夠有更大的發展。企業和你的關係就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不管最開始是你選擇了這家企業,還是這家企業選擇了你,你既然成為了這家企業的員工,就應該時時刻刻竭盡全力為企業做貢獻,與企業共命運。企業就是你的家,要是家庭不幸,你也會遭遇不幸。”為此,任何一位老闆,沒有一個不希望自己的員工把公司當作自己的家,把公司當作自己的事業,把自己融入到公司中,勤勤懇懇地工作,和公司共同發展。這時,你要積極回應老闆的要求,以公司為家,努力工作。除了極少數的人能直接建立自己的事業,大多數人都必須走一條相同的路,依託公司構建自己的職業生涯。只要你是公司的一員,就應當以公司為家,和公司榮辱與共。你要拋開任何藉口,投入自己的忠誠和責任感,全身心地融入公司,盡職盡責,處處為公司著想,理解公司面臨的壓力,以公司主人的態度去應對一切。
在亞拉巴馬州,有一名叫珀西·布里奇曼的年輕人,在一家有名的廣告公司工作,公司總裁喬治·明諾特管理精明,為人親和。珀西·布里奇曼的工作就是幫總裁簽單拉客戶,談判過程中,珀西·布里奇曼的談吐令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