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玩了這麼個制度。
即對商賈進行類似軍事化管理跟秦法一樣的連坐。
所有商賈販賣商品的時候,必須在指定地點指定區域在指定的人的指揮下經商。
一般五人為一組,成一列,因此被稱為列伍之制。
這個政策的失敗之處,或者說成功之處,就在於,它規定了,假如一列伍之中有一個人賣假貨,那麼,很好,一旦發現,全部連坐。
又或者一列伍之中,有人銷贓,同樣如此。
假如,你要不想被連坐,那麼,就必須舉報你的同伴的非法行為。
同時為了鼓勵舉報,劉邦還規定了,舉報者可以分得一部分被舉報者的罰沒財產……
好嘛……
這個政策於是大獲成功!
但就是因為太成功了,所以,它被丟到一邊了。
太宗皇帝時,撿起秦代的平賈制度,用平賈取代了列伍,這才有了今天天下的盛況。
但這列伍,在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角度來說,依然有效,只是,從上到下,都裝作看不到。
也就只有一些偏遠鄉村的地方,依然在執行這套規定。
現在,這個擅權重提列伍之制,無非就是告訴劉徹——陛下,不要固澤而魚啊,高皇帝時期的經濟危機可過去沒多久呢。
但劉徹聽了,並不生氣。
兔子急了都咬人!
何況,現在這個坑挖的有點大,這些擅權,屬於被劉徹埋到坑裡的背鍋俠。
背鍋俠們發現自己被背鍋了,要哼哼兩聲,就讓他們去哼哼兩聲吧。
反正,既定政策不會改變。
更何況,左右不過是吐槽而已。
於是,劉徹對那位擅權道:“公所言,朕知之,今朕問公等的問題是:車船礦稅,以公等之意見,當以幾算起徵?其百萬、千萬、萬萬貲產,又當以何種標準加徵?公等皆明於市井之事,必有能教朕者!”
劉徹當然清楚,這個傢伙的目的,就是想轉移話題。
但坑都挖好了,人也埋了,而且還擺了這麼大陣仗,你說不玩了,想出坑,有這麼容易嗎?
反正,劉徹今天是一定要這些擅權平賈們,把這些稅率給定下來。
不管他們怎麼說,只要出口了。
那這就是民意啊!
民意不可違啊!
主爵都尉,就具備了徵稅的法理依據跟事實依據。(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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