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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六節 平律(1)

務運動還要搞笑。

至於資產階級出現後,必然帶來的社會問題跟思想問題?

那就到時候再說吧!

當然,朝堂上,現在所有臣子跟貴族勳臣,都是想不到這一點的。

他們大都沉浸在‘終於制裁了那些暴發戶’的狂喜和興奮中。

這一刻,商賈們為他們在過去二三十年的囂張以及豪放買單。

然而,接下來的條款,就讓很多人疑惑不解了。

譬如,平律第二十七條規定:冶鐵、鑄造及諸木金之屬,能利民生者,家貲十萬以上,可居閭里,百萬,授五大夫,千萬,可出入官衙,上書論政。

第四十一條規定:諸匠師之屬,皆列匠冊,以其技能,定其等級,郡國有司,當歲貢金、木、銅鉛及諸雜業名師以至少府,不如令,課殿。

第四十六條規定:諸匠師之屬,能善其技能,為亭裡鑄器者,年四十,可免老。

第五十五條規定:亭裡醫者,非有罪,免老。

第六十一條規定:諸作它業,能教人技能,五人出者,比三老。

第六十二條規定:塾師及蒙師,能教一子過考舉者,免老三人,比山東復,十人,授杖。

第七十五條規定:諸匠師之屬,能做其器,有利國家,由少府上報,歲予三人,賜爵左庶長,歲予一人,賜爵關內侯。

這些條款,除了第六十二條,沒有任何人有意見外,其他條款的非議聲音就比較大了。

許多大臣都不明白天子這是什麼意思?

前面剛剛對商賈喊打喊殺,轉眼就翻臉溫情脈脈的關懷起工匠跟那些經營冶煉、鑄造以及生產工作的商賈起來<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尤其是第二十七條,第四十一條以及第七十五條,群臣的意見,不是一般的大。

這個時候,《平律》也被髮到了擅權們手上。

能當擅權,自然不是文盲。

擅權翻開《平律》一看,頓時就被上面殺氣騰騰的恐嚇序言以及那一條條限制跟規定給嚇尿了。

許多人心裡,真是惶恐不安,他們甚至感覺,有人在他們的耳畔磨刀。

但偏偏,他們很清楚,自己就是砧板上的肉,只能任人宰割,他們甚至不能提出任何反對意見,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為這些律法叫好……

直到,他們看到第二十七條,心裡才開始溫暖起來,才開始有了些活力。

這一條的意義,對商人來說,簡直是天籟之音!

家貲十萬之上的冶鐵、鑄造及各種從事生產的作坊主,能進入閭里,跟百姓比鄰而居,這在過去,簡直是無法想象的事情。

市籍之人,是不被許可進入居民區跟貴族區居住的,他們只能住在最偏僻最破落的指定區域,接受官府的管理。

但現在,他們不再被過去的規定約束,跟大眾隔離了。只要他們能賺到十萬身家!

這對商賈來說,就是最大的公平與公正。

不會有人願意被人歸類為異類,被強制跟其他人隔離。

而百萬家貲,能授五大夫爵,這反倒沒什麼了。

家產百萬的人,早就想方設法的脫離市籍了,他們透過種種手段,早已獲得了接近或者超過五大夫的爵位。

畢竟,輸粟捐爵制度就擺在哪裡,四千石粟米,以現在的價格,也不過是二十萬錢左右。

但到了千萬這個級別,卻出現了質變。

能出入官衙,上書論政,這在過去,是隻有士大夫跟貴族才能有的權力。

而如今,這個權力,千萬大賈也能享有。

這對商賈們來說,不啻等於給了他們一個夢想——不用再去糾結自己的身份跟地位了,加油賺錢,賺夠千萬身家,你也能是一個士大夫、貴族,不用再受人白眼。

至於那些工匠的優待條款,則讓這些擅權嗅出了某些味道。

“陛下,這是又打又拉,分明就是在告訴我等,應該怎麼做買賣,做什麼買賣……”大家相互看了一眼,小心肝撲通撲通的跳著。

這說明了什麼?

向來就腦筋快,想的多,而且非常聰明的擅權們,還不知道嗎?(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