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頓大單于聽說了這個故事,也認為獵驕靡有天神保佑,於是收為義子,帶在身邊撫養,更將獵驕靡交託給當時的左賢王,老上稽粥單于教育。
所以,烏孫獨立後,其國內崇拜和信奉狼神之風由此而起。
狼與烏鴉,成為烏孫的信仰圖騰和聖物,備受尊崇,不許傷害。
烏孫的王族,都有在其胸膛紋刻一隻狼頭的習慣,以視自己是狼神子嗣的象徵。
甚至,許多的匈奴人也都接受和認可了這樣的設定——以為獵驕靡是神子,有天神的庇佑。
在這樣的情況下,漢朝就必須安撫下去。
軍臣再自大,也不認為自己能同時面對兩個方向的挑戰的能力。
為了安撫漢朝,在南邊不要鬧事,一個鮮卑奴的腦袋,自然就無足輕重了。
而在同時,將鮮卑王的腦袋,製成酒器,送到漢朝,同時也是一種威懾——當初,老上單于擊敗月氏,將其王的頭顱製成酒器,將此功績寫在給漢朝太宗皇帝的國書之中,在誇耀了匈奴的強大的同時,也打消了漢人挑戰匈奴的意願。
第二年,漢匈和親條約與盟約正式確定,漢匈關係,進入相互承認和認可的時代。
只是,那位可憐的鮮卑王,很可能都還不清楚自己已經死到臨頭了。
不過,除了鮮卑人,恐怕沒有任何人會對此有分毫的意見。
在這個世界上,弱小本身就是罪過,被人奴役,更是罪上加罪。
所以,做完這個決定後,軍臣就懶得再去管這個事情了。
殺一個奴隸而已,有什麼大不了的?
沒有滅族,鮮卑人就該跪下來給他磕頭了。
此刻,軍臣的全部心思,都放在怎麼擊敗烏孫身上——是的,是擊敗,而不是滅亡。
軍臣需要的是,一個聽話的,順服的,為他賣命的烏孫。
而不是一個被滅亡的烏孫。
這倒不是軍臣對烏孫有什麼特殊情結之類的問題。
而是,滅亡烏孫的代價太高了。
擊敗他,讓他臣服,匈奴所需要的,可能僅僅只是一次大規模的武裝遊行和展示肌肉。
但要滅亡烏孫,起碼要死一萬匈奴騎兵。
而整個匈奴人口才多少?(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