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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節 微服(3)

楚的封建思想以及邪說,民間溺嬰現象非常普遍,甚至盛行一時!

大名鼎鼎的孟嘗君,幼年就險些被自己老爹溺死,理由只有一個,他是五月初五出生的,長大了要殺爹殺娘……

另外,正月和五月出生的嬰兒,也是凶多吉少。

女嬰更是重災區!

劉徹前世為河間王時,也曾大力整頓,欲要移風易俗。

但奈何收效甚微。

老百姓愚昧無知,篤信邪說,口水說幹了,也未必有人聽。

因此,早在前世,劉徹就明白了,要移風易俗,禁絕民間產子不舉,棄嬰乃至於溺嬰,用文明的手段,根本行不通。

只能用嚴刑酷法,震懾民眾,再輔以廣泛的宣傳,破除那些正月、五月出生的孩子,長大了要殺爹殺孃的歪理邪說以及惡俗。

只是奈何,他前世只是個籠中鳥,根本不可能推動此事。

現在,他是太子,自然有能力也有責任更有義務,要禁絕此事,使今天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

這時候,村子裡的人也發現了這邊的情況,紛紛圍了過來。

劉徹的隨從不由得有些緊張起來,立刻就將圍住劉徹,將劉徹保護在圈內。

劉徹卻揮揮手,抱著那個在他懷裡安然入睡的嬰兒,盯著那個跪在地上的男人,問道:“現在乃是二月,非正月更非五月,汝好狠的心,即生下來,何故不舉?”

實際上,劉徹也搞不懂,這民間亂七八糟的風俗避諱。

一地有一地的規矩。

譬如前世,河間國那幫笨蛋居然認為四月初四生下來的孩子,都應該溺死,理由是反正養不大,在河間的方言裡,四與死,很是類似……

一邊說,劉徹一邊注意打量了一下跪在他腳下的那個男子。

他大概二十七八的模樣,身材倒還算健壯,身上的衣服,雖然都是粗麻布,有著補丁,但也沒到那種破破爛爛的地步。

因此,經濟原因導致殺子這個因素基本可以排除了,

再看這個嬰兒,下面帶把是個男孩,重男輕女,不願意養女兒這一條也可以排除了。

那就只剩下其他原因了。

這個男子,此刻卻是慌張無比。

本來,生子不舉這樣的事情,大家都是悄悄的辦的。

他本來也是打算好了,悄悄的丟到河裡溺死,然後挖個坑埋了。

哪成想,居然被人抓了現行,而且,這抓現行的人,還是一看就是高高在上的那種大人物。

這可如何是好?

“無故不舉,孛逆人倫,拉去見官罷!”劉徹揮揮手命令道。

劉徹自己很清楚,倘若沒有原因,那個當父母會願意狠心溺死自己的骨肉?

只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與其跟他在這裡磨時間,還不如拿官府出來恐嚇。

老百姓總是懼怕官府的!

果然,那男子一聽官府兩個字,頓時嚇尿了,立刻道:“貴人,貴人,我說,我說……”

聽著他的講述,劉徹的心卻沸騰了起來了。

那是要殺人的預兆!

說老實話,劉徹活了三輩子,見過因為迷信溺死自己的親生骨肉的,也見過為了長子什麼的將來不至於被弟弟搶了家產而溺死嬰兒的,更見過因為負擔不起養不起,眼淚棄嬰的,甚至重男輕女,溺死女嬰,都有些見怪不怪了。

然而,這個男子溺死自己的兒子的理由,卻讓劉徹勃然大怒。

“我見過無恥的人,也見過卑鄙的人,我見過壞人,見過殺人魔王,但我從未想過,這個世界,居然還有這樣的人……”劉徹心裡嘆著氣,對眼前的這個因恐懼而發抖的男子,更是氣不打一處來。

他溺嬰的理由只有一個——這鄉亭的廧夫是二月出生的,也不知道他從哪個江湖術士哪裡聽說了一套鬼門道。

居然放出話來,不許越馬亭的百姓生養二月所生的孩子。

若有違抗,那最重最危險的徭役,就會落在違抗者的身上。

百姓為此苦不堪言,為了活下去,他們不得不聽令而行。

“那個廧夫叫什麼?”劉徹冷笑著問道。

廧夫?

區區一百石的小吏,若是在長安城裡,連個螻蟻都不算。

但在這新豐縣的農村,卻是毫無疑問的巨無霸。

原因很簡單,漢室制度,廧夫掌管一鄉的賦稅徭役,職責大抵相當於後世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