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墨家的鉅子。
墨家的鉅子,很好理解,大抵就相當於武俠小說裡的掌門人。
某次腹?之子殺人犯法被官吏抓捕,惠王下令將其子釋放,理由是腹?年事已高,獨有一子,不可讓其絕後。
這在統治者的立場很好解釋。
籠絡人心嘛!
但腹?知道後,就將其子殺了,還對秦孝公說‘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所以禁殺傷人也。夫禁殺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王雖為之賜而令吏弗誅,腹朜不可不行墨者之法。
這個故事被記載在呂氏春秋中,後世,基本很少人知道,即使此時,假如不去翻書,還真不知道。
但劉徹喜歡看書,加之最近在編輯《新神農》,於是就看到了這麼一則故事。
從這個角度來說,墨家的人,比法家的人更尊重法律。
前提是,這個法律,得讓墨家人覺得有道理。
楊毅卻是稀裡糊塗,不知道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然而,涉及到學派的名聲和尊嚴時,他不能不回答,於是叩首道:“回稟家上,腹?殺子為公義,其子犯法殺人,綜按漢律,以當償命,先賢殺之,是維護律法之公,天下之義也!”
劉徹聞言點點頭。
比起儒家的嘴炮,墨家才是真正的行動派!
像儒家嘴上說什麼捨身取義,殺生成仁。
臨到頭沒幾個真正付諸行動的。
但墨家不然,史書之上,孟勝為一諾殉城,之後墨家因孝公而效忠秦國百餘年,始終不曾洩露過秦國任何機密,更不曾朝三暮四,與六國有什麼勾搭。(未完待續
ps:這一章先發吧,等下還有~恩,今天這一章寫了一晚上,有點難寫~~~~目測一萬是做不到了今天~
順便,昨天有個bug,100w斤在漢代摺合現在應該是50萬斤,,別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