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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節 收心

那好,官府很通情達理的,交錢就可以抵稅,而且是明碼標價!

怎麼樣,是不是很熟悉?

張居正的一條鞭法的原始版本……

這就是為什麼同樣的法律,秦代二世而亡,漢代天子不過是新增了些東西,卻最終能統治中國五百年之久的原因。

本質上來說,漢代特別是漢初律法不過是有漢室特色的秦法……

“嗯!”劉德點點頭,走下來扶起張湯:“我早聞公之大名,今日一見果真是名不虛傳!”

本來就只是走個過場,做個樣子給別人看,免得別人說他劉德不懂規矩胡亂用人而已,所以,也不必真的搞的跟策問一樣,問什麼天下之事。

當然,演戲嘛,自然要做全套。

三國演義裡不是說了嘛,所謂收買人心,不過解衣衣之,推食食之,總的來說,就是要讓人感覺到你是渴望人才的明主,跟了你絕對大大的有前(錢)途。

於是劉德拉著張湯的手,問道:“公可願屈尊為我效勞?”

說著就不等張湯開口,徑直拿出一份令符,交給他道:“吾現在雖然人微言輕,不能給先生以高位,只能委屈先生暫時就任這小小的百石市令!”

晁錯給了劉德四塊令符,劉德自然可以隨意分配。

張湯接過劉德遞來的官符一看,心裡吃驚不已。

“殿下厚愛,湯敢不效犬馬之勞?”張湯說著就拜下來道:“承蒙殿下厚愛,湯必不負厚望!”

劉德給他的令符雖然只是一個區區的百石官員身份,還是管理市籍的市令,但,有了這個身份,就等於宣佈他張湯從胥吏身份晉身為官員了,這其中地位的差別,不誇張的說,是一個地下,一個天上。

對於張湯這個年紀與身份的人來說,這簡直是天上掉餡餅了。

張湯只感覺自己算是碰上了傳說中的得遇明主,從此能一展抱負了,心情自然激動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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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卡文了,卡的我頭疼~~~~~~~

先欠兩章吧,這週一定補上~~~~~~~

嗯~就是在某日3更的基礎上會加更一節~分兩次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