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來不及了。旁邊床上有大紅印花的被子,把狙擊槍往床上一方、用被子一裹,李雲龍抱起印花被子快步走出了旅館大門。外面偵查員已經牽了兩匹馬等著了。
李雲龍接過一根韁繩,先把花被子打橫往馬背上一放,再飛身上馬。一手抱住了花被子、另隻手拉住韁繩,嘴裡喊了一聲:“駕!”戰馬跳著高的就跑出去了。偵查員騎馬在前面領路,李雲龍隨後緊追。兩個人一前一後沿著小路狂奔而去。
跑出去也就是有個六七分鐘,五分鐘多點兒、十分鐘不到的樣子,就到了第二處狙擊點。這是一座豪華的飯店,門口停滿了車馬,飯店有三層樓,最近處離公路只有不到五米,緊挨著路邊兒。
偵查員在前,李雲龍抱著花被子在後頭,兩個人一前一後進了飯店大門直接跑向了樓梯。現在雖然不是飯點兒,飯店大廳裡仍舊坐了有兩三桌食客。食客們看見有人抱著花被子跑進來了,全都納悶的扭頭往這邊看。
李雲龍根本顧不上照顧這些食客的情緒,沿著樓梯登登登一路跑上了二樓。二樓到沒客人,但偵查員腳步不停繼續向上,這次他們找到的狙擊點照樣是在閣樓,只不過是從大車店轉移到了高檔飯店。
兩個人一路跑進閣樓的時候,愣怔已經在閣樓裡等著了。閣樓不大,和大車店的閣樓一樣,也有個窗戶正對著下面的路。視野還不錯,從大路上經過的人基本上沒有能逃過閣樓俯視的。
把槍拿出來,在閣樓的窗戶上架好了,李雲龍這才有功夫問愣怔,“愣怔哥,扎薩克還有多久能到?”
“估計快了。你先做好準備,人來了之後直接動手!打完我們就走,這飯店有後門。這支槍太扎眼,你就丟到這兒別帶了吧。”愣怔看了看狙擊步槍遺憾地搖了搖頭。這是一支新槍,還是一直改裝過的狙擊步槍,價錢可是不菲,就這麼放棄不要他還真有點兒捨不得。
愣怔捨不得,李雲龍就更捨不得了。一聽說要他把槍扔了李雲龍立刻就不幹了,“不行!愣怔哥,別的我都能聽你的,但這槍不能扔!我有辦法帶著它走。”
“這支槍這麼長,你怎麼帶著走?”愣怔有點兒不滿意了。這支槍是用中正式步槍改裝而成的,槍長一米一,這麼長個傢伙揹著跑路那也太容易引人注意了吧?就算狙擊槍寶貴,在寶貴他也沒有人命寶貴吧?愣怔可不想因為一支步槍把李雲龍犧牲到這兒。那樣他回去沒辦法向任來風交代!
“我有辦法!”李雲龍小夥子一臉的堅毅,“你嫌長,我把它拆開了帶走。你放心,我能在半分鐘之內把這槍拆成零件。你給我找塊包袱皮就好。”
半分鐘之內?這個時間似乎還算是能接受。愣怔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向李雲龍提出了警告:“那就半分鐘,半分鐘之內要是拆不成零件,你必須把槍仍到這裡跟我走!”
“好!”聽說能保住這支槍,李雲龍興奮的眼睛都亮了。用力擦了擦槍身,把眼睛湊到了瞄準鏡後頭,一邊調整著焦距,一邊透過鏡片觀察下面路上的行人。
也就是一兩分鐘之後,路上的行人突然多了起來。不過,這些行人顯然不是普通的平民百姓。這幫人全都騎著馬、揹著槍,和正規軍隊的區別就是他們身上沒穿制式軍裝,穿的都是老百姓的衣服,有穿棉襖的、有穿裘皮大衣的,看起來更像是鬍匪而不像是什麼軍隊。
前頭差不多有二十幾名騎士開路,當中間有一人也騎著馬,但他所處的位置卻不一樣。這人前後左右最少有十幾個人都是以他為中心,甚至那些人都是在保護著他。這為其了一批大紅馬、頭上戴了頂紫貂皮的帽子。隨便一瞅就不是一般人物。
“這就是扎薩克!”愣怔朝路上戴紫貂皮帽子的傢伙一指,李雲龍的槍緊跟著就響了。槍聲不大,只有“啪”的一聲輕響。再看下面的公路上,那戴紫貂皮帽子的傢伙身子搖了兩搖、晃了兩晃,一腦袋從馬上摔了下去!
“呀,小王爺落馬了!小王爺落馬了!”人群中發出一陣驚叫。騎士們亂哄哄的往這邊來。最早發現小王爺落馬的護衛們還沒來得及把扎薩克扶起來,他就被不知道是誰撞了一下,剛被拉起一半的扎薩克再次摔到了地下。
“小王爺,小王爺!混蛋,你們急什麼急?擠住小王爺了你們知道嗎?混蛋,讓開,快給老子讓開!”護衛頭子在大喊,眾護衛們這才知道,原來真是小王爺落馬了!
下面亂七八糟的在忙著救護小王爺扎薩克,閣樓上的愣怔正在目瞪口呆的看著李雲龍拆槍。就見李雲龍兩隻手如穿花蝴蝶一般的上下飛舞,狙擊步槍一樣一樣的變成了零件。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