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刀,旋割的角度和範圍另有機關控制,除此之外,全是兩寸長的鐵釘,那些鐵釘恰巧沿屍骸輪廓分佈,尖銳的矛頭剛好碰觸屍骸的皮肉,如果受刑者紋絲不動的話,理論上不會被刺傷,可若是在甕底設一枚一尺長的鐵釘呢?如果鐵釘從受刑者的****刺入至頭頂穿出,他還能紋絲不動嗎?
既然不能,設在甕腹的螺旋刀便會開始運作,它會在受刑者左右掙扎上下襬動的時候,跟飛刀削麵一樣一塊塊削去其身上的皮肉,同時,周圍的鐵釘也會不遺餘力地發揮功能。不過,眼下這具屍骸好像多少有點“走運”,也許尺把廠的鐵釘快速從身體內穿過之後已經死得差不多,否則怕是連一塊完整的骨頭都保不住!
縱覽整部中國歷史,你會發現,古往今來從不缺乏在殺人方面頗具創造力的朝代,如商(特指殷紂時期)、秦、隋、元,包括武周和清朝的一部分,他們在殺人方面的技巧、花樣和手段獨領風騷、冠絕天下,在刑獄設定方面的造詣也居於世界領先水平,非但在中國歷史上名聲大噪,就連被稱作“蠻夷”的番邦異國也難以望其項背。可在政治、經濟、文化尤其科技發明方面,這些朝代卻顯得甚為低能。
相比之下,如漢、唐、宋、明等朝代,不但殺人缺少新意,刑獄設定也乏善可陳,卻在政治、經濟、文化與科技方面的成就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