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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迅速把銀子分成五等份,其中一份包在一堆衣服裡,裝到包袱中。另外的四份,要分作四次送到崇德寺外面藏起來,以備以後的不時之需。

這個院子之所以幽靜,是因為它位於崇德寺最後面,臨著後山。自從打定了主意,一個月我都要來四五次,早把這面牆打出了一個足以透過的洞。考慮到時間可能會不充裕,埋銀子的洞就挖在崇德寺後院旁邊,做好一切回到廂房,累的連喝了三杯茶水。

估摸著離午膳還有一會兒,於是開啟門,對著侍女吩咐道:“我有點餓了,你去廚房看看,能不能先做點吃的。”

“是!”侍女去了,不多時回來,手裡還端著素齋。看來恆王妃的名頭很好用。

“碗筷不忙著收拾。我今天有點懶懶的,你們別來打擾我,吃了飯我要休息,等到黃昏時分在叫我。”我做出一副倦倦的樣子說道。

“王妃是不舒服嗎?要不要找大夫來看看?”侍女不敢馬虎。

我擺了擺手,笑著說:“又不是病,女人總是會有點小麻煩嘛。”

侍女一聽就明白,忙低下頭,退了出去。

把門重新關上。坐到桌邊飽飽的吃了一頓,秋兒這小子就是隻小豬,睡的很香。吃過飯,休息了一下,準備出發。把事先準備好的一封信放在桌上,用燭臺壓住。抱上熟睡的秋兒,最後鼓足一口氣,從後面的窗戶翻了出去。

挪開院牆邊的遮擋物,小心翼翼的鑽過去,一陣山風吹來,忙把小被子的角垂放下來,防止秋兒被吹的著涼。

估摸著,離侍女們敲門,我大約有兩三個時辰時間。

不敢耽擱,順著早就看準的山路,揹著沉重的包袱,一口氣先跑到山林深處,鑽進那間君惜墨帶我來過的木屋。

“夫人!”木屋裡坐著兩個八九歲的小男孩,穿著很普通。

其實他們是兩個小乞丐,就是那次廟會我發銀子給他們,出手很闊綽,後來我常去崇德寺,就跟他們混熟了。之所以叫他們兩個等在這裡,是因為我單獨帶著一個襁褓中的孩子,很惹人注目,想躲藏也特別困難。有他們在,不僅能幫忙帶路,還能幫忙遮掩身份。作為報酬,我答應供他們吃喝,這段時間他們都得聽我的。相對於成人,我比較相信孩子,而且透過一段時間的接觸,感覺他們比較可靠。況且,他們對我的身分一無所知,又那麼小,不會亂猜亂問。

“你們來了。以後不要叫夫人,叫我姐姐。”我說著,把秋兒放下,動作速度而緊張的把身上的衣服換下來,穿上一套臨時從奶孃那裡偷來的衣服,雖然有些肥大,很滑稽,但沒辦法,只有奶孃的衣服最好偷。頭上的釵環都不能戴,把頭髮隨意一梳理,裹上方巾。這一招是學那些賣菜的大嬸。

在地上挖個坑,把衣服埋了,算一切完備。

“走吧!”做好一切,重新背上包袱,抱起秋兒,匆匆繼續“逃亡”。

逃亡路線我很慎重的考慮過,若是君惜墨和宇文恆同時找我,等於雲蒼和耶真都沒有我的容身之地。但有個辦法可以拖延,我給君惜墨寫了一封信,告訴他,我愛上了宇文恆,要和宇文恆一起生活。留在寺廟裡的信是給宇文恆的,寫的意思相反。我想,等著她們相互求證還需要過程,路途遙遠,怎麼也要將近一個月。

等發現我其實兩邊都不在,就會明白。就算發狠的尋找一陣,時間長了,找不到又能怎麼樣呢。君惜墨還是會做他的王爺,宇文恆還是去權傾耶真,而我、帶著秋兒過與世無爭的日子,也是該得的結果。

當跑出崇德寺的山林範圍,已經累的想休息了,但我知道,趁沒被發現,要儘快離開國都,否則當天就會被宇文恆找到。他發現那封信,第一時間一定是搜整個國都,然後搜查前往雲蒼的各個官道。

“姐姐,你為什麼要離家出走啊?”較小的小四突然問。

“跟你們一樣啊。”我嘆口氣說道。這兩個小傢伙是兄弟兩個,說是爹孃都死了,沒有親戚願意要他們,說他們是累贅。

“姐姐也是孤兒了嗎?”小傢伙頓時滿臉同情。

“可是,那個男人不是姐姐的夫君嗎?”另一個年長些的叫小三,裝著滿眼的疑惑,又問。

哎!忽略了孩子天生好奇,喜歡刨根問底的天性了。算了,反正連爹爹都“犧牲”了,把宇文恆也犧牲了吧。

嘆口氣,說:“姐姐命苦啊!他也死掉了。公公婆婆說我是剋夫命,掃把星,要毒死我呢。我當然要逃了。你們說是不是?”

“好可怕啊!姐姐真可憐!”小三小四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