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盾反正吃飽了,手中還有鴨頭及脖子,乾脆送給老頭他吃了,有罪也能大家擔。
老頭果然禁不起誘惑,立即伸手槍過鴨頭,放入嘴巴,配一罈不知什麼酒猛啃起來。
毛盾直皺眉頭,這老頭少了大門牙還那麼厲害,竟然連鴨頭一同啃入腹中,一直叫好吃好吃。
“還有沒有?”啃光的老頭仍一副饞樣。
“就剩我吃過的骨頭了……”
“沒大沒小!”老頭白蹬一眼:“你不是說廚房有很多沒人要的?再去給老夫拿兩隻過來。”
“這……”
“猶豫什麼?”糟老頭故意提高聲音,大有喊抓賊之勢。
毛盾瞧他連骨頭都吃光了,想來個同流合汙罪名都說不著,一時緊張連連叫好:“小聲點,要吃肉也得偷愉地吃,要是引來一群野狗,到時想吃都吃不者。”
“有道理,快去快去!”
毛盾沒辦法,只好再潛回廚房,又偷了兩隻烤鴨回來、那糟老頭一時心花怒放,頻頻點頭:“有你的,老頭我混在此處一陣子,今天吃的最爽快!”他接過烤鴨,又推出酒罈:“來,你孝敬老人家香肉,我孝敬你陳年老酒。”
毛盾對酒似乎也有偏好,這全由於道士做久了,三兩天總要開壇祭神,酒是祭上臺,神沒喝著,全落進了他和毛頭肚子,久而久之也練得一個好酒量,更對美酒頗有心得。他接過手,剛喝了一口已嘖嘖叫奇:“陳年女兒紅,不只二十年啦,還是剛從泥封倒出來的,香氣未散呢!”
“內行,內行,佩服,佩服,小鬼你混那裡的?”
“呃……呃……以前混店小二的,偶爾也……偷喝一點……
是那種客官不要的酒……“
“說的好,咱們是同行啊,我可是店小二之王,足足混了五十年,道行夠不夠?”
“夠,夠,太夠了,足可當我師父的師父!”
糟老頭笑的頗為得意,搶回酒罈又灌,又啃幾口烤鴨,才又說道:“其實這酒也是人家不要的,把它埋在地下安葬,多可惜,老頭我不忍美酒糟蹋,就把它挖出來,讓它找個知己啊!”
原來這老頭也是前來偷酒喝,如此一來毛盾心情為之篤定,不過他倒對老頭有了好感——同好品酒的好感,隨即說道:“挖個酒豈不大動干戈,你行嗎?”
“怎麼不行!老頭我自有妙計!”糟老頭頗為得意:“傳授你一點秘招,挖酒是笨蛋行徑我只要找支細如筷子的空竹管往地下一插然後這麼一吸,什麼美酒也都像泉水般冒出來,等抽光後,要加入二鍋頭,太白酒或讓它空著都自由自在,最後再塞個飯粒封住泥口,神不知鬼不覺任誰也甭想找出毛病,二十年來從未失敗,不像你……”
糟老頭捉笑的可以。
毛盾不甘示弱:“我更簡單了,手到肉來,要吃多少有多少,一切煩惱都沒有。”
“煩惱才開始呢!”糟老頭訕笑不已:“那串烤鴨正好一百隻,現在少了三隻,明天保準大大轟動,這也是我為什麼一直讓它保持一百隻不動它的原因。”
“那……我……毛盾頓覺不妙,一時也想搶回老頭手中那隻尚未被啃的烤鴨。
糟老頭一閃手,躲掉他的搶奪,呵呵笑道:“別急,少都少了,少一隻跟三隻都差不多,你急什麼勁。”
“怎麼辦?”毛盾放棄搶奪:“通常廚房丟了肉都如何處理?”
“那得要看輩分了。在我來說,老前輩,誰也不放吭聲,而像你這種小混混,最少要把你烤成烤鴨才能彌補損失。”
毛盾瞧著張開而扁平的四肢,不禁吞了一口口水,說道:“還好我沒被披髮現……”
“這更慘,要是找不出偷烤鴨的人,金武堂就混不下去了。
“總得有個法子可行吧?”毛盾瞧向糟老頭,想請他以一位前輩之身份擋住此事。
糟老頭當然明白他的意思,卻裝出一副癟樣:“要我頂可以,不過你得每個月孝敬我一些好酒才行。”
“你不是可以無聲無息弄美酒?”
“話是不錯,但偶而也會出差錯。”糟老頭道:“說明白些,是要你拿銀子塞我嘴巴,懂了沒有?”
“這不是敲詐嗎?”
“說孝敬會比較好聽些。”
毛盾哭笑不得,然而又能如何?他說道:“可是我一個月只能領到一兩銀子……”
“沒關係,積少成多,這裡還可以賒賬,我不會做的那麼絕,總得讓你混得過去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