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呼其名。你習慣也好,不習慣也罷。反正我們不會有第二個稱呼。”
韓均親自審,常樂坤做筆錄。夏莫青和“801”唯一的犯罪心理學家詹升榮負責觀察,分析其有沒有說謊。
這麼年輕的“白襯衫”,張貴洋有些意外,但現在不是好奇的時候,也沒心情好奇,脫口而出道:“我沒殺人,小趙不是我殺的。”
“不是你殺的屍體怎麼會出現在你房子裡?”
“擔任副市長和市長時得罪過很多人,肯定是有人想報復,故意殺人嫁禍。”
不假思索,對答如流,一臉無辜。
韓均無法判定到底是不是他殺的,託著下巴道:“張貴洋,有人想報復很正常,可是故意殺一個人嫁禍你就有些說不通了。首先,他跟你要有多大仇?其次,他既然能對一個無辜女孩下得去手,為什麼不直接殺你?”
張貴洋被問住了,愣了好一會兒才如喪考妣地說:“我不知道,什麼都不知道,反正小趙不是我殺的。”
“好吧,我們換個話題,說說你是怎麼認識她的。”
“四個多月前,參加市裡一家房地產公司搞的一個奠基活動。活動快結束時,小趙突然跑過來說她跟我是老鄉,一直很尊敬我,看到我很激動。聽口音確實像從老家過來的,我們聊上了。”
韓均趁熱打鐵地問:“聊了些什麼?”
已經到這個份上了,沒什麼不能說的,況且已經說過無數次。
張貴洋暗歎了一口氣,一臉追悔莫及地說:“我問她多大,在哪兒工作。她說21,在師範學院念大四。我問她怎麼會參加奠基儀式,她說她在房地產公司兼職,利用業餘時間幫著推銷房子。見她長得挺漂亮,又是老鄉,剛準備管她要電話,她突然有事跑了。”
“就這些?”
“就這些,當時有很多人,你們調查一下,參加活動的人可以給我作證。”
“名字呢,不可能連名字都不留吧?”
“她說過,我忘了,實在記不得。而且每天接觸的人太多,我養成只記姓不記名的習慣,管她叫小趙。”
領導就是領導,連別人名字都懶得記。韓均捋了捋他剛才所說的這些情況,接著問:“說說第二次見面。”
張貴洋很配合地交代道:“過了大概二十多天,我在路上等綠燈時碰到她,應該是她先看見我的,她也在等綠燈,敲了敲窗戶,揮手跟我打招呼。看她是步行,我車上又沒人,就讓她上車,準備捎她一程。
她跟我提起工作的事,想留在東名,不想回老家。我一時糊塗。答應幫忙。她很高興,提出請我吃飯。說有一個館子很不錯,我就開車跟她一起去了。在小飯店喝了點酒。然後……然後她就摟著我胳膊,看她有那個意思,就把她帶到剛調到東名時買的那棟老房子。”
“然後呢?”
“然後就發生關係,本來準備第二天早上一起走的。剛好省裡來了一位領導,要去參加接待,就留下幾千塊錢先走了,讓她走時把門帶上。”
韓均翻了翻李國峰提供的材料,舉起一張照片問:“袋子上的指紋你怎麼解釋?”
張貴洋探頭看了一眼,若有所思地說:“我記得幫她拿過這個袋子。肯定是拿時留下的。”
他那會精蟲上腦,大獻殷勤幫被害人拿東西能解釋得過去,韓均想了想又問道:“你確定她是你老鄉,會說你們老家話?”
“她說過,我確定。”
如果不是他的殺,就有可能是情殺或財殺,韓均追問道:“那你當晚走的時候,有沒有管她要電話號碼?”
“沒有,當時急著去市委。根本顧不上。而且她有我名片,有事要求我,所以我想她應該會主動給我打電話。”
再問也問不出什麼,韓均起身道:“李處長。我們問完了。”
這麼快,李國峰感覺很兒戲,但在涉事官員面前又不好說什麼。只能叫外面的幾個辦案人員進來繼續盤問。
剛走出小樓,詹升榮便低聲道:“處長。他不像在說謊。”
夏莫青抱著案卷材料,輕聲補充道:“只見過兩次。他應該沒理由殺那個女孩子。”
常樂坤最討厭貪官,禁不住說:“案發現場發生的事誰也不知道,說不定被害人以剛發生的性…關係威脅他,想達到什麼目的,比如要他離婚,或者要錢之類的。他本來就不乾淨,怕被舉報,於是痛下殺手。”
“確實有這種可能,但他為什麼不把所有屍塊全扔掉,而是扔一半留一半?要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