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掉。立即傳訊,先羈押24小時,分開來羈押,等查清那個疑似被害人下落再審。”
魏井宇扶著方向盤問:“夏主任,我們呢?”
處長的推測可能無限接近於事實,夏莫青強按捺下心中的激動,輕描淡寫地說:“組織警力連夜側面剛才那兩個嫌疑人的情況,記得把被害人衣物帶上,看有沒有人能認出來。”
“是!”
註定是個不眠之夜,剛被問過,剛寫下一份名單的苗春山,才回到租住在鎮裡的民房,又被幾個警察找上門,又事無鉅細地被詢問了一個多小時。
王海濤剛做完佛事,剛跟幾個手下分完錢,跨上摩托車正準備回去休息,幾條身影突然從陰暗處圍了上來,不由分說抓著他胳膊,一邊把他往一輛桑塔納轎車裡塞,一邊喝斥道:“王海濤,我們是公安局的,跟我們走一趟!”
與此同時,他的合夥人胡敬國已被關在刑警三中隊羈押室,正心驚肉跳、忐忑不安。(未完待續。。)
第二百六十九章 不服不行
來觀摩的全是行家,看了兩天,聽了一些介紹,得出“801”清查積案一般只需要七天完全合理的結論。
因為陳年舊案不是現發命案,該想到的能想到的、該查的能查的,案件發生後專案組已經想到並查過了。
“801”在清查之前對專案組工作進行分析,尋找之前的偵查有無遺漏,根據分析出來的種種可能性制定清查方案,然後在省廳的支援和案發地公安局的全力協助下展開清查。
破案只需要一條線索或確定一個正確方向,在擁有足夠資源的情況下,能不能查出眉目7天時間足夠了。
能破再好不過,破不了沒必要再浪費資源。
一是他們要負責清查全省積案,二是繼續呆在那兒也不會有什麼作為,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那是傻子,早點鳴金收兵把精力放在其它積案上才是正道,可以說“案件不破、專案不撤”不適用於“801”。
過去兩天已破獲四起,可以預料到今明兩天將是積案陸續告破的“高峰期”,週五或許能破一兩起,但週六、週日基本上不再會有什麼大動靜。
高…潮即將到來,觀摩組成員起得特別早,在餐廳匆匆吃完早飯,就很有默契地全部來到公安廳指揮中心大廳。
來得太早,董副廳長和韋樂山等領導全在前面大樓裡開會,指揮中心值班主任急忙起身彙報道:“報告各位領導,今日凌晨3點42分,如中縣‘案’取得突破性進展。我積案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夏莫青副主任和積案初查科幹警肖雲飛同志。在韓均副巡視員指導下透過被害人衣物上的一塊黑斑,順利查清被害人身份。併成功鎖定兩名犯罪嫌疑人。”
什麼事都可以作假,唯獨命案偵查不能弄虛作假。否則就是冤假錯案。
sh市局王總隊長這兩天研究過所有案卷,將信將疑地問:“無名屍身份查清了?”
“查清了。”
吳副主任示意值班人員調出一份材料,側身看著大屏不無激動地介紹道:“這塊黑斑當時沒引起如中縣局專案組注意,韓副巡視員發現這一遺漏,當即命令清查指揮部送檢,檢驗發現該黑斑成分為墨汁。
專案組在三年前的偵查中,已基本排除死者為本地人的可能性。韓副巡視員大膽假設被害人可能是做佛事的假和尚或假道士,因為只有他們才經常接觸墨汁。根據這一推測,清查指揮部立即組織警力連夜走訪詢問在如中招搖撞騙的假宗教人士。
走訪中發現三年前有一個體貌特徵與被害人相似的假和尚。然後拿被害人衣物給他們認,果然有人認出來了。專案組當時沒查到情有可原,畢竟這個群體晝伏夜出,根本不看當地報紙和電視新聞,也就不可能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
破無名屍案要比普通積案難多了。
曹維清想了想,突然問:“被害人失蹤三年,家屬沒報案,沒去找?”
“報告曹處長,被害人情況比較特殊。他在南河老家有妻兒,去如中縣之後又與一個同為南河籍的女子姘居。他們是幾個人一起出來的,並且不往家寄錢,這種事很難隱瞞。遇害後。他妻子以為他跟那個姘居女子跑了,與其姘居的女子又以為被甩回老家了,兩邊都沒人問。”
一個刑偵總隊長問道:“同鄉呢。他不是好幾個人一起出來的嗎?”
吳副主任一邊招呼值班人員給領導們倒水,一邊微笑著解釋道:“這就跟作案動機有關了。由於如中農村封建迷信比較嚴重,喪事習慣大操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