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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一個律師應該做的事,韋樂山想了想,一臉疑惑地說:“中美沒簽引渡協議,想引渡一個貪官都那麼難,想把他抓回來估計沒那麼容易。”
“聽我說完。”
韓均笑了笑,胸有成竹地解釋道:“國際刑警組織的通緝令沒什麼法律效力,但可以在第一時間向美國司法部通報案情,讓司法部的檢察官和fbi芝加哥分部主管有個印象,為下一步行動創造有利條件。”
“怎麼行動?”
“概括起來主要有兩點,一是想方設法收集其洗錢的證據,搞清楚許凡海當時是怎麼把錢轉到美國,轉到許秋明賬戶上的。他舅舅應該知情,酒店財物人員也應該知道一些,我想不是很難查;
再就是證明這筆錢不乾淨,屬於非法所得。企業家多多少少有點原罪,尤其像許凡海這種包工程的。偷稅漏稅也好,涉嫌行賄也罷,哪怕是搞豆腐渣工程,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只要有一條沾上,就可以證明這筆錢有問題。”
刑事案件變成了經濟案件,江慧如百思不得其解,禁不住問道:“然後呢?”
韓均放下杯子,詭秘一笑道:“然後我就可以受公安部駐美國警務聯絡官委託,去跟美國司法部談判,根據《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相關規定,請求國與被請求國可以透過締結條約或協議,分享犯罪所得或變賣這類犯罪所得所獲款項。有錢賺,有證據,又不涉及政治,他們會感興趣的。”
夏莫青反應過來,一臉驚詫地脫口而出道:“處長,您是說讓美國司法部沒收許秋明在美國的財產?”
“不是沒收,是分享。”
韓均笑了笑,耐心地解釋道:“這是國際慣例,美國、歐盟、日本、新加坡等國都與其他國家簽署了類似協議。‘獵狐行動’小組跨國追逃抓貪官,人抓回來,錢不一定能全部回來。其它國家我不知道,在美國,分享被沒收資產的比例,取決於美國司法機構在執法合作中做出的‘貢獻’。
重大協助分享比例為50%至80%,較大協助分享比例為40%至50%,提供便利分享比例通常在40%以下。又不用我們自己掏錢,多少還能賺點,為什麼不試試?”
專案組只想把許秋明抓回來,他不僅想把人抓回來,而且想讓許秋明破產。
他在美國幹過地方檢察官,“老丈人”擔任過地方法官,在美國的老師同學不是擔任過檢察官就是在fbi做探員,sh總領館的那個更厲害,政治家族出身,已經幹上政治處領事了。
他既然這麼說,肯定有幾分把握。
太狠了!
相比之下,許秋明就是個不諳世事的小孩。想跟他玩,怎麼被玩死玩殘的都不知道。
看著眾人面面相窺的樣子,韓大教授臉色一正:“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辦法,只有這樣才能把他弄回來。鑑於他家庭遇到這麼大變故,事出有因,收集到其僱兇殺人未遂的足夠證據後,可以給他一個機會,試試能不能勸返。如果執迷不悟,那隻能展開進一步行動。”
許秋明很可惡,同時很可憐。
韋樂山同樣想給他一個機會,但想了想之後還是憂心忡忡地問:“這麼做會不會打草驚蛇,萬一他出逃了,美國警方可不一定會幫我們追捕。”
“美國追捕逃犯是聯邦法警的事,fbi和地方警局肯定不會幫這個忙。逃犯那麼多,法警忙都忙不過來,同樣不會管我們的事。但除了警察還有私家偵探,還有賞金獵人,事實上我已經託人盯著他了,而且不止一個。”
姜怡忍不住問:“師傅,您花錢了?”
韓均側身看了一眼,輕描淡寫地說:“錢賺來不就是花的,從昨夜11點開始到他被遞解回來前,別想離開我視線。”
美國的事他熟悉,韋樂山實在提不出更好的意見,深吸了一口氣道:“好吧,我向廳領導彙報一下,至於接下來怎麼搞,聽領導指示。”
“沒問題,反正我是一顆紅心兩種打算,他不讓我好過,我會讓他更難過。”
“等我訊息,別讓你美國的朋友輕舉妄動。”
韓均當然知道他擔心什麼,不禁笑道:“放心吧,不到萬不得已,我不會髒自己的手。”(未完待續。。)
第三百四十五章 兩個騙子
韋樂山一夜沒睡好,開完影片就去休息室睡覺,一覺醒來已是下午三點多。
洗完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