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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您在提訊時說得那樣奪走她的兩個孩子,真會讓她們骨肉分離?”

剛才還有說有笑的韓均,像是被問起什麼傷心事一般皺起眉頭,淡淡地說道:“對我們這些中國人而言,子女是父母身上的肉,父母撫養子女天經地義。但美國法律不這麼認為,美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倫理是----孩子是未來的總統,不承認父母對子女監護權的絕對性。生下來之後,如果撫養不好,輕則會被警告,重則當不成父母,兒童福利機構就會替不稱職的父母來養育孩子。”

姜怡不明所以,自言自語地說道:“聽上去有些殘酷。”

“是啊,新澤西就有一對夫婦,因為給三個孩子分別取名為阿道夫-希特勒、雅利安國、希姆萊等與納粹分子有關的名字,法官認為這是一種對孩子的‘精神虐待’,因此而失去了子女的監護權。因為他們有‘前科’,當他們生下第四個孩子的時候,出生不到17個小時又被強行抱走了,並且不准他們靠近。”

“法院應該判父母更改孩子的名字,不應該直接剝奪人家的監護權,這太殘忍了!”

“他們有一套完善的社會化兒童福利體系,真正把關心孩子的話語,體現在行動裡、體現在司法裡、體現在價值觀裡。我們很難接受,但在人家看來很正常。

不僅僅美國,歐洲國家也有類似的條款,連大洋洲的紐西蘭,家庭法院都透過一項判決,不允許家長給自己孩子取古怪詭異的名字。認為那些炸魚、薯條、玩呼拉圈等令人髮指的名字,會給孩子們的童年帶來巨大痛苦,要麼立即改名,要麼失去監護權。”

說到這裡,韓均話鋒一轉:“生薑,你不是一直很好奇我剛去美國時惹得那個麻煩嗎,其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