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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在交易廳中,陳果夫的席位排序54,號名茂新,專做證券、棉花兩種生意。

開始,整個交易所資本共35000元,1000元為一股,共35股,股東17人。

其中張靜江5股,張靜江兄、侄共8股,蔣介石4股,戴季陶2股,陳果夫1股,這樣,張靜江一家和蔣介石、戴季陶、陳果夫共20股,佔全部股份的4/7。

而陳果夫茂新的資本只有3000元的現金,由陳果夫向晉安錢莊借了1000元,朱守梅、張靜江等人出2000元,僅以這微量本金,便開始做起了證券物品買賣的大生意。

開張的第一天,由於上場的代理人沒有經驗,場賬不清,不能把握價格的變化,結果虧本1700多元,茂新的資本去了大半,真可謂出師不利。

陳果夫傷心透了,但他並不氣餒,認為商業場上的沉浮起落是正常的,只要吸取教訓,是可以轉敗為勝的。

他開除了那位誤事的經辦人,作出謹慎行事、兢兢業業、穩紮穩打的決策。

並且,他也從晉安錢莊辭職,一心一意做起他的交易所生意來。

半年後,茂新穩住了陣腳,陳果夫也學會了很多證券交易的知識,膽子也逐漸大了起來。

為了把茂新辦好,陳果夫給職工規定的做生意的四條原則:一、不作弊;二、不隨便拉客人;三、不勸客人做多;四、認真。

為了防止職員利用茂新的牌子自己做生意,陳果夫做出規定,禁止職員自己做生意。

為了拉攏職員,他向股東會提出,將紅利的分派額酌情予以增加,以使職工為他們賣命,不再斤斤計較於自己的利益。

為了便於他掌握每天的行情,陳果夫規定當天的賬一定要清算。

所以每天晚上,別的經紀人號都熄了燈,惟有茂新的職員還在工作。

陳果夫制定的這些規章,確實給茂新帶來了新的面貌,在上海商業場上獲得了信譽。

當然,有些規章冠冕堂皇,說得好聽,但實際上不一定都能做到,為了賺錢,他們是可以打破這些原則的。

在陳果夫看來,不管有多少原則,賺錢就是最高原則,整個上海商業場,就是一個互相欺騙、互相吞併、互相廝殺的戰場,充滿了冒險與殘酷,不昧良心絕對不能發財。

陳果夫這樣想,也是這樣乾的。

有一天,交易所場務科本來拍錯了板,但陳果夫憑著他對交易行情的熟悉,將錯就錯,經過一天的爭辯,竟使對方膽虛退讓,結果,“賺了1800餘元,不但翻回第一次的本,連利息亦有著了”。

茂新就是這樣由小到大,不斷盈利的。

據當年交易所理事之一的魏柏楨回憶:“開始時,股票價在30元左右。

到了1920年春已拍到每股50多元。及至年終每股漲到120元,這時每股所欠繳的股款3/4,即37元5角已全數繳清,交易所已收股500萬元。”陳果夫等大獲其利。

茂新的股本不斷增加,於是陳果夫想擴大生意範圍。

他與蔣介石等商量後,便又開了一家經紀號,取名鼎新,由朱守梅任經理,他自己做協理,專門經營棉紗與金銀生意。

這樣,陳果夫的交易所不再是單一經營,可同時做棉花、棉紗、金銀、證券四大生意了。

因此,本大業大,營業更加興旺。

這一期間,陳果夫的交易所大約做了好幾億元的交易,佣金總收入在20萬元以上。

洋場縱橫(3)

陳果夫大發其財,不僅能支援他個人在上海高昂的生活費用,也能較多地支援正在北洋大學攻讀的弟弟陳立夫的生活、學習費用,“甚至當粵軍於這年8月(按指1920年——引者)回師###桂系時,餉糈奇絀,亦賴以經營所得助之,始得開拔”,多少資助了孫中山的護法革命運動,這當然是一舉數得的大好事。

陳果夫發達了,仍然過著儉樸的生活,圈裡人視其為異類,背過臉叫他“古板先生”。

陳果夫生意照做,鈔票照賺,吃喝嫖賭一樣不來。

後來,他從《商業場中》一文裡專門談了為什麼與眾不同的原因,他說:“我自信如不與他人同流,我的工作未必就不能勝人。

所以在交易所時,以至於上溯到錢業時期,始終保持這種態度,沒有把我的信念動搖。

這在事業的初期,當然要吃虧,第一天的虧本即其實證。

不過結果我還是不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