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還有五叔,晚上不用開車了,五叔也可以好好喝上幾杯。
女人和孩子這兩桌,王小蘭給上的是甜米酒,她自己做的甜米酒,味道很好,香甜可口,跟喝飲料差不多。
付春華比較煩喝酒的人,因為他們都會邊喝酒邊抽菸,屋裡不一會兒就弄得烏煙瘴氣的。而且喝酒的人總是喜歡邊喝邊吹牛,這時間就拉得長長的,讓他們這些純吃飯的就覺得有些沒意思,只想早點拔腿就走。
今天荷玉嫂子一家也來了,莊宏哲早就看到李同生那小子的眼睛就沒離開過付春華,讓他覺得很是不爽。
付春華一吃完。他就提議想在村裡走走,付春華也不願意坐在這麼鬧哄哄又煙霧繚繞的環境裡,她點頭同意了,兩人跟徐淑珍說了一聲就並肩走了出去。
現在已經是公曆二月了,山上的風吹過來雖然還是冷,可已經沒有那麼硬了,只是從那麼暖融融的環境裡出來,付春華還是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莊宏哲趕緊伸出胳膊緊緊地摟住了她,他的懷抱很是溫暖,讓付春華覺得非常安全可靠。
讓付春華感到驚奇的是。這村裡的小道邊居然有路燈,雖說只是昏黃的,很是微弱的燈光,卻足以照亮回家的路。
只是走著走著,不知道何時起了霧,看著前面的霧讓山風吹得飄來蕩去的,付春華猛然覺得怎麼像是拍鬼片一般。
這個時候路燈好像起不了多大作用了,付春華從空間裡摸出電棒來,這電棒的好處就是既可以電人。又可以照明,而且光照很強,比現在這個時候的手電筒亮多了。
兩人慢慢往前走,莊宏哲猛然發現這四五個月沒見。付春華好像長高了不少,居然快到自己肩膀了,看來她快要長到一米六了,這是個好現象啊!
莊宏哲一低頭就能聞到她頭髮上散發出來的清香。那髮絲在風中輕輕飛舞,時不時地在他鼻尖上飄過,有一種癢癢的感覺。
走到一棵大樹旁的時候。莊宏哲終於忍不住了,他把付春華的手電關了放進了自己的口袋裡,摟著她躲到了那棵大樹後,重重地吻上了想了許久的紅唇。她的嘴裡彷彿有吸取不盡的芳香,引著他要得到更多一般。
付春華讓他吻得手腳發軟,好像隨時就會倒下去了一般,莊宏哲健壯的胳膊緊緊地摟住了她,才讓她不至於出溜下去。
也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莊宏哲聽得身後的腳步聲踉蹌著遠去,方才輕輕地舔了舔付春華那讓自己吸吮得有些紅腫的嘴唇,嘶啞著嗓子說道:“我的寶貝,你真的是太甜了!”
付春華已經有些七暈八素了,兩隻手掛在他的脖子上方能站得住,這小子接吻的技術進步不少啊,記得走之前的第一次可是差點把她的牙給撞出血來呢。
“阿哲哥哥,你現在越來越厲害了!”付春華說著將頭靠在了他的胸前。
莊宏哲打橫抱起付春華:“我還能更厲害,寶貝要不要試一試?”
付春華羞得滿臉通紅,多虧是天黑看不清楚,她用粉拳錘了他的胸膛一下,竟然發現不過半年不見,莊宏哲的胸肌練得跟鐵塊一般。
莊宏哲卻是覺得她給了自己的這一拳彷彿是撓癢癢一般,反倒是讓他心癢癢的。
付春華這會子想的是,胸肌能練得這樣,不知道腹肌是六塊還是八塊呢。她一邊想著莊宏哲光著上身肌肉噴張的樣子,一邊覺得這一世自己真是豔福不淺呢,有個長相身材都一流的男朋友。
前世裡,有時她看那些時尚雜誌,照片上那些肌肉男真是讓女人都妒忌,特別是那些脫衣有料,穿衣顯瘦的,更是讓人羨慕嫉妒恨。可惜前世的兩個男人,沒有一個是這樣的。
付春華忍不住輕聲問道:“你去健身了?”
莊宏哲輕輕地嗯了一聲:“每次想你的時候,只覺得自己有一身的力氣無處發洩,要不去健身房,要不就去跑步,起碼這樣身體會更好些,我可不能英年早逝,我要陪著我的寶貝一直到雞皮鶴髮。”
付春華聽了很是高興,不禁哼唱起那首“最浪漫的事”來,特別是那句“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直到我們老得哪兒都去不了,你還依然把我當成手心裡的寶”,她最喜歡這句了,所以連著唱了兩遍。
莊宏哲也很是喜歡這首歌,輕聲問道:“你這歌都是從哪裡聽來的?還真好聽,這個詞也寫得好,我很喜歡。”
“喜歡嗎?喜歡就好,我也最喜歡這首歌的歌詞,我也想能和你一起慢慢變老,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成為你手心裡的寶?”付春華將嘴湊到他耳邊小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