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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的宅男吧?

一想到馬上要進城,方悅就蹬蹬蹬的跑去燒水,準備洗頭。在外面可不如家裡,可以不顧自己的形象,穿的再醜,頭髮再亂都可以無所謂。方悅他們家鄉依山傍水,都說山水養人,這裡出來的妹子一個個都水靈靈的,面板嫩的都可以掐出水來。雖然方悅將自己標榜成為一名宅男,但是在女生,尤其是漂亮女生面前特別注意形象。

去燒了水然後跑回來吃飯,吃完飯後水也差不多燒好了(農村裡沒有天然氣,冬天太陽能又不給力),洗了個頭,方悅上樓換了一身乾淨清爽,並且寬鬆的衣褲,在門口換上鞋子,拿上籃球,走人。

方悅進城的時候才十二點半,距離兩點鐘還有一個半小時,他沒有趕去一小,一個是太早,另一個是那裡現在一般都開始鎖門,如果沒人帶領是無法進去的。方悅下車後拿著籃球直接去了網咖,在鄉下這麼些日子裡他就沒好好上過一次網,無線網路搜尋不到,只能用手機登入。不知道是附近有火車的原因還是本身訊號就不好,總之就沒讓他順心過。

刷完卡,方悅隨便找到一臺機子,啟動起來。記得上次距離上次進網咖,已經上很久以前,大概是高一的時候,距今差不多有三年的時間。後來家裡裝上網路,方悅就再也沒有出去過,對於方悅來說,他還是習慣在人少的地方上網,比如——家裡。也許是這個原因,所以他對網咖感到一絲陌生,比如現在都要刷身份證,比如密碼都是身份證的後六位,比如現在的機子都不是桌上型電腦,而是那種類似於一體機的設定,比如絕大部分網咖居然沒有!(一想到這個,我就是各種討厭厭惡抓狂啊!!!!)害的方悅還出了幾次醜,好在那個時候沒有什麼人,也許是要過年的原因吧,否則以他那比餛飩皮還要薄的小臉皮,早就找個地縫鑽下去了。

方悅熟練的開啟機子,進入桌面之後,第一時間點開了。!~!

..

第十四章

現在的時代,對於大多數年輕人來說,有兩個東西離不開,一個就是手機,一個就是電腦。不論是在幹什麼,如果手機不在身上,方悅就會感到全身不對勁。而如果不拿著電腦,就會感覺好像少了什麼。而,這個胖胖的小企鵝,在十幾年的時間裡,一點點的浸透了人們的生活領域,成為許多人無法離開的存在。方悅也不例外,不管是幹什麼,他先把小企鵝開上再說。

一開啟小企鵝,一連串的群訊息就彈了出來。方悅隨意的看了下群名,然後把它們關閉了。開啟小企鵝只是一個習慣性的動作,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關完各種小叉叉之後,方悅將自己的好友從上到下拉了一遍,在某個位置上停留了一下,又繼續拉了下去。

我們總是有著各種各樣的習慣,據說一個習慣的養成,只需要二十三天。方悅不知道自己的習慣養成用去了多少時間,也許一天,兩天,一個月,兩個月,一年,兩年。方悅喜歡王家衛的電影,喜歡看《如果·愛》,喜歡小說裡情情愛愛的傷感故事,喜歡各種悽美浪漫,喜歡坐著夜晚的公交車,外面由著濛濛的黃色燈光,有著秋日的細小雨滴。方悅喜歡老舊的電影院,喜歡煩著黃的古舊照片,喜歡老式建築,喜歡各種有著溫柔氣質的女孩。方悅的喜歡,方悅的習慣,來的不知不覺,來的悄無聲息。

方悅拉完名單後,心情開始低落起來,他覺得自己在期待什麼,但是到底期待什麼,卻又說不上來。

方悅開啟黃毛的頭像,好在他還線上。他發了個訊息,報道了自己的位置,讓他走的時候叫他一聲。幾分鐘後,黃毛回了一句,“哦”。

方悅開始看著電腦發呆,不知道為什麼,他覺得自己在改變,這種改變很慢很慢,似乎讓人感受不到。這種改變又很快很快,某一天的猛然驚醒,發覺連自己都不認識自己了。比如方悅一直不喜歡吃韭菜,不喜歡雞蛋,不喜歡牛奶,不喜歡一天刷兩次牙,不喜歡洗很多澡,不喜歡這樣那樣,但是某一天他發現他變了,變得自己都不認識自己了,變得陌生了,變成自己最討厭的那種人了。

這樣的自己,這樣習慣於躲藏在陽光的背面,被世人所遺棄,像是生活在陰溝裡的老鼠的自己,怎麼有資格去喜歡那樣的女生。

方悅在心裡淡淡的嘆息一聲,輕點一下滑鼠,桌面上的那欄文字就合攏了起來。

這樣也好,只是偶爾看下她的簽名,知道她的最近情況,就好。

方悅彷彿失去了所有氣力一般,癱倒在椅子上面,過了一會兒,擰開放在桌子旁邊的營養快線,喝了一大口。正在這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