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們暫時考慮不了那麼多,天已經不早,先找個旅店住下,一切明天再說吧。
4
我們住在一家小旅店裡。常出差的警察都知道,住店是有標準的,超額支出由個人負責,象我這級,只能住這種旅店。好在旅店雖小,卻也乾淨,而且房間裡只有兩張床,沒有外人住進來。
太累了,也是為節省開支,我們沒去飯店,用開水泡了泡麵,就是麵包、榨菜吃,有幾根火腿腸,小趙都給萌萌吃了。他邊喂孩子邊對告訴我,是金偉說的,萌萌的母親死了,家裡再沒有別人,也沒聽說有什麼近親屬:“……我本應把孩子交給他,可我看他那樣子就不放心,孩子也不幹,抱著我不撒手,就把她帶回來了。”說著又對女孩: “萌萌,你要聽話,明天你就不能跟叔叔在一起了,得把你交給別人了!”
萌萌一聽這話突然不吃東西了,嘴一撇“哇”地又哭出來: “不……不……”
小趙和我對視一眼:“這可怎麼辦?”急忙把女孩抱在懷裡:“萌萌別哭,叔叔跟你開玩笑,萌萌跟叔叔在一起;叔叔跟萌萌在一起,誰也不給!”好一會兒才把哭聲止住,把我們倆都整得都挺不得勁。小趙給孩子擦著眼淚,也抹了一下自己的眼睛,對我說:“說起來,這孩子命也夠苦的,媽死爹也……咳,他爸爸雖然有罪,可和她有什麼關係?我真挺喜歡她, 也真捨不得交給別人,那個金偉我更信不著了,什麼警察,還治安科長呢,卻繞來繞去的讓我說假話,為地痞流氓說話……對了,他叫金偉,那個流氓叫金世龍,他們是不是有什麼關係,他說金世龍套近乎,我看不是這麼回事,他們肯定有關係……我沒管這些,沒給他留情面……”
這就是小趙,他就是這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