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基督教的記載,是因為猶大的出賣導致耶穌被猶太祭司捉拿,押往猶太教公會受審。在受審期間,耶穌不僅遭受侮辱,還被毒打。為了置耶穌於死地,猶太祭司和長老把他捆起來交給當地羅馬總督彼拉多處置。彼拉多本想釋放耶穌,卻遭到猶太人的堅決反對。不得已,彼拉多下令判處耶穌死刑。
事實上在當時的耶路撒冷猶太人身為被羅馬暴亂統治之下的臣民,並沒有審判耶穌的權力,更不可能去向羅馬當局施加壓力處死耶穌。
《新約》的編纂者故意把彼拉多描寫成一個優柔寡斷、善良通達的總督,蓄意淡化他的殺人罪行,說他是最後很無奈地屈服於猶太暴民的壓力,才判耶穌死刑。在真實的歷史上彼拉多生性殘酷、辦事獨斷專行、為人暴虐無情,是一個殺人不貶眼的劊子手,常常不經審判就屠殺手下的臣民。
《新約》的編纂者置歷史事實於不顧,把殺害耶穌的罪過移接到猶太人身上,真是用心良苦。
這就是文字的力量,它可以傳播善良,也可以為虎作倀!
事情講到這裡,關於耶穌的事蹟就只剩下最後一個關鍵的問題了。
“你死而復活是怎麼回事?”我好奇地問道。
在另一個時空裡是因為伊莎貝拉把耶穌變成了死靈才讓他繼續活了下去,可死靈不能在人前頻繁的出現,被人發現就麻煩了,於是在40天后耶穌飛昇了,其實是伊莎貝拉把他帶走了。
“那是因為在臨行刑前有個同伴買通獄卒給了我一種叫做毒參茄的藥物,這種藥物可以使人陷入假死的狀態,只要救治及時就能活過來。”耶穌解釋道,“一般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人至少要一天後才會死亡,而我在藥物的作用下六個小時就失去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