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三陪”小姐,文人墨客將她們寫入詞曲,編成戲文,演義了不少美妙的故事,《桃花扇》中的李香君,《社十娘》中的杜十娘,《救風塵》中的趙盼兒,等等。
時代進步了,這種少數人的專門享受也就進入尋常百姓家,商品社會不僅使勞動力成為商品,而且也使“類”勞動變成了商品。三陪小姐的出現,有其深層次的理論構成,不是一個簡單的社會現象。
駱冬青(男,青年學者,南京師範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教師)對坐檯、三陪甚至賣淫現象不能光從道德角度來看。
過去,我們讀了太多的批判現實主義故事,以為生活也跟書裡寫的一樣,以為女人都是被生活逼得沒辦法才去賣笑。其實人性裡面潛伏著某種隱秘的慾望,不論男人、女人,都有一種想賣的衝動,這種東西表現在某些娼妓身上就是“娼妓性”。
很多妓女認為出賣色相併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學者可以出賣思想,運動員出賣肢體,歌星出賣嗓子,同樣都是自己身上的東西,為什麼色相就不能拿來換錢呢?這種想法貌似有理,實質上是錯誤的、表面的。但古往今來,人類社會生活中有許多遠比女人出賣色相更有害的出賣行為,也是事實,政治家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流氓手段,學者出賣良知,好商出賣靈魂的欺詐,賣身求榮、忍辱苟活的小人物出賣人格或友誼,等等,誰能說比女人出賣色相更好一些?捫心自問,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過賣的經歷,為什麼要把那些賣笑的女人看成低踐的一群,歸入不恥於人類主流的那一類?
其實,把性的問題總是看得過於嚴重,多少也見出中國封建道德意識的殘餘。道德風尚的敗壞是浮在時代生活表面的泡沫,是一種結果而不是導致社會墮落的原因。要改革社會,改造我們的生活,有許多比風化問題重要得多的事情值得我們去重視、去研究、去處理。如果我們這個時代的人還像千百年前的道學先生那樣,把一切事情的禍水歸結為女人,就太過可悲而又可笑了。
宋歌(男,機關幹部)我認為,賣淫嫖娼、三陪活動首先與人的本能需求有關,而且這是主要的。在人所有的自然需要中,繼飲食之後,最強烈的就是性的需要了。這種需要深深地埋藏在每一個發育正常的人身上,滿足這種需要是保證人的身體和精神健康的重要條件。其次,這些現象與社會環境(不是制度)有關,與法治、管理有關。這樣才能解釋為什麼賣淫嫖娼現象在各種制度的國家都存在,而且禁而不死。
既然賣淫嫖娼、三陪活動與人的本能需求有關,就說明其存在必然有合理的一面,對其治理就只能採取“疏‘而不是”堵“的辦法。越是受到壓抑的東西就越是拐彎抹角地尋找出路,反而喚起一種不健康的好奇心,一種病態的還想。
而“疏”的辦法有兩個:一是加強法治,一是透過讓其合法化的辦法解決,也就是通常意見上的設立“紅燈區”的辦法,在劃定區域內合法經營,徵高稅,加強管理,反而能減少其社會危害。事實上,沒有專門的“紅燈區”,結果只能是到處存在“紅燈區”
而已。當然,這種辦法目前的可行性如何,我不得而知,只是一種想法罷了。
程素梅(女,南京某中學教師)只要想象一下,我都覺得難受,對著各種各樣的男人說著重複了無數遍的甜言蜜語,為了錢可以容許自己像一條汙水溝。我真不知道她們如何在肉體的交易後走在陽光燦爛的大街上,她們在用“掙來的”錢享受生活時有沒有失落?我難以想象,一個女人在與許許多多陌生男人有了肉體上親密的接觸、有了性的關係後今後如何面對她所愛的人,甚至她的孩子。漂漂亮亮的女人可以選擇的生活太多了,上帝對她們如此垂青,給她們姣好的面容,動人的身材,可她們偏偏選擇這種生活。
難道女人天性中真的那麼懶惰而又虛榮,為了得到體面,就可以選擇放蕩、墮落嗎?男人也真是奇怪的動物,連動物的追逐和調情裡都含有道德、美感的成分,可他們偏偏需要一具沒有靈魂的軀殼。
姜波(女,某雜誌社編輯)人對金錢和享受的需要是無法滿足的。在一個物慾橫流的社會,向下墮落很容易,甚至有種甜蜜的感覺,而要向上,就費勁得多,需要力量和意志。我覺得女人還是應當自尊、自重、自愛。女人對一個國家非常重要,因為她要做母親,要撫養教育孩子。在某種程度上,女人也是一個國家的母親,可以影響民族精神裡有多少向上的東西。
小資料自1997年4月1日起,瀋陽市向娛樂服務業(包括歌舞廳、咖啡廳、桑拿浴、洗頭點及其他場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