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健把兩個人工資攢起來,攢到一定的數字就會以張小芳的名字存到銀行。
崔健二話沒說,按照岳母交代的,又在賬上寫了一份。
李京京就在崔健還沒離開的時候,說了一句:“我看小芳剛剛給了妍妍好幾百……”
妍妍的賬面寫幾百,鵬飛這裡就寫五十,有點不像話吧?
崔健沒和李京京一樣,聽到就當沒聽見轉身走了,不過夫妻倆之間不可能有秘密,他和張小芳說了這事。
張小芳實在是有點氣不過,進棚裡給親舅舅燒紙,順便和李京京掰扯這事。
“我聽崔健說,你當著他面說我給妍妍花了幾百?我結婚李妍就花了這些,我回這些有什麼問題?我結婚鵬飛也沒花錢……”
原本她都不想計較,想著今天這日子特殊,別起紛爭,結果怎麼著,覺得她好欺負?
那她也可以不花!
她結婚,別人也沒花錢啊!
李京京頂著腫眼泡看張小芳:“我就問問,你至於這麼大的反應嗎?”
張小芳直來直去:“我怕你不知道,你結婚我沒花錢,我結婚你也沒花錢,所以我們倆誰也不欠誰!我結婚舅舅舅媽花了一份錢,你結婚我爸媽也花了一份錢,鵬飛這個錢,我也可以不寫。”
李京京被張小芳氣死!
就沒見過這麼直接的人!
當場算賬!
和親舅舅家算錢,摳死你算了!
倒是李鵬飛聽見表姐這話,臉上忍不住有些發紅,立即站出來勸和:“姐,我姐不是那意思。”
姑姑姑父如此幫忙,他怎麼可能和姑姑姑父算錢呢!
不花也是應該,何況人家還花了,沒有挑花多少錢的道理!
張小芳點點頭:“我也不是這個意思,我就是怕她不知道!覺得我佔了誰便宜,還是說清楚比較好,也省得她回去怎麼想想不明白!”小芳扔下這句,轉身回了樓上。
嘴裡恨恨罵著,什麼玩意吧!
晦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