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記者喬育平等。不過,從1994年到1999年初,這案子如何處置卻沒有下文。
於是劉政權家人借了個農用車,把人送到我們的接待室來了。
我聽完了控告,胸中充滿了憤怒與痛心。憤怒兇手如此殘忍且沒有人性,痛天天高喊“為人民服務”的職能部門幹什麼去了。一個守法公民受到如此傷害都沒人管,這在任何朝代都是可悲的。
我一邊招呼被害人的父親劉海華立即將兒子運送回去,以免受凍感冒更難招呼,一邊表態:這個案子,我管定了。你們在湖南省,在長沙市告狀是最後一次了,我不把這個案子處理好,我就沒有資格當這個副檢察長,我將辭去職務,我陪你們去告狀,我自己掏路費到北京去告。
我把自己的退路都堵死了。他們一走,我就跟案件轄區的芙蓉區檢察院打電話。他們還是相當積極,下午就派人去了,可是一無所獲。因為這個案子五年都沒人管,老百姓為了保護自己,什麼都不敢說。
第二天,負責調查的人給我報告說,該案發生在1994年,當時是郊區管轄,1996年,區劃調整後才歸芙蓉區,有關材料在區劃調整後的雨花區,我們不好插手。理由冠冕堂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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