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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傳信

夾襖,石青裙,頭上只戴一支銀簪,樸素至極。

看這打扮就能知道,她在陳家等同於隱形人,已經無寵十幾年了。

她也是陳芳孃的生母,在黃夫人生下嫡長子前便生下了孩子。

不過,千萬不要誤會,有人聽到她在主母之前生了孩子,便先入為主,以為她是個典型的厲害姨娘,那可就大錯特錯了。

在入陳家前,潘姨娘就被父親嫁給了一個木匠,家中窮困,日子十分貧苦。唯一算得上幸運的是,她入門三個月就懷孕,生下一個大胖小子。

原本如此,倒也算得上平淡的人生,可是,人生並沒有這麼順利。

當時,陳老爺在當地出任知縣,雖是初次為官,卻有岳家相助,做得還不錯,最煩惱的並非仕途,而是後院。

他和黃夫人成親三載,膝下猶且空虛。

黃夫人已經給過他兩個丫頭,皆顆粒無收。

夫妻倆都慌了,妻子不能生育,還能納妾,妻妾都沒懷過,問題就大了。黃夫人十分清醒,知道萬一陳家絕戶,日子可比養庶子糟百倍。

到任地安頓下來,她第一件事就是找牙婆買人。

但牙婆收來的都是小丫頭,最大的也不過十五六歲,收房可以,生養卻難。她想做成這一單生意,順帶討好知縣夫人,便說,當地的富家太太遇到這種難題,買人的不多,都是租的肚皮。

專找二十來歲的年輕女性,生養過的,尤其是養過兒子的,借她們的肚皮一用,養個孩子。等租借的時間到了,女人交還給丈夫帶走,孩子留下,毫無後患。

此所謂典妻。

黃夫人死馬當活馬醫,同意了。

潘姨娘就是這麼被丈夫租給了陳老爺,約定三年,一共八兩銀子,包食宿。她的丈夫拿走了錢,她被留下來生孩子。

說來也神奇,半年後,潘姨娘就懷上了身孕,就是後來的陳芳娘。

按照契約,孩子滿月後,她就結束了任務,她丈夫就能直接把人接走,雙方算是兩清。

然而,潘姨娘的丈夫在孩子八個多月時,與人鬥毆,被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