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李莫延,法界菁英人士,在逼近四十大關時,費心鋪好的路卻因支援的政客倒臺,又被戀人甩開,一切成空。坐困愁城的他,意外接到昔日學長的邀約,從LA回到T城當個上班族,卻見到那個在LA不辭而別的男孩,柯洛。
想裝做不當一回事的LEE,在作踐自己,被傷的體無完膚之後,才發現自己原來只是他人的替身……是愛,來得太遲,又太悲傷?
……
序
少年終於把椅子轉過來,抬頭看著我,「LEE,我決定回國了。」
我靜默了一會兒,彎下腰,在他額頭上親了一下。
他的嘴巴微微一癟,小聲說:「對不起。」
我突然有點心酸的感覺。
林竟跟著我已經有七年,之間吵吵鬧鬧,分分合合,糾纏不清,到後來他顯然已經不愛我,而我卻反而有些擺脫不了。
雖然談不上愛情,但他是個值得真心相待的好孩子,我下了決心,帶他來LA,有點想跟他這麼廝守下去的意思。
而秦朗的一個電話就把我們這種虛假的安穩生活打破了。林竟是他兒子,他當然可以帶他回去。
最殘酷的事實是,我和林竟這七年的感情,卻完全不足以深厚到,能讓我們向他父親公開承認兩人的秘密關係。
行李和手續都很快打點好,我親自送林竟上飛機,他的頭髮還是染得亂七八糟,淘氣地捲了幾個卷,臉很瘦,有點黑,眼睛卻很大,他在人流裡回頭看我,只看了一眼,就迅速轉過身,拖著箱子消失了。
這就是他的作風。我知道他心裡會記掛我,但他絕對不肯表現得軟弱。
我又何嘗不是。我都是快四十歲的人了,事業有成,為人老練精明,怎麼能為感情露出虛弱的姿態。
雖然我一個人真的很寂寞。
第一章
「LEE,你遲到了。」
我笑著跟眾人道歉,在吧檯邊要幾杯酒,推過去。
林竟回國以後我一個人倍覺悽清,每天從事務所回到家,對著連寵物都沒一隻的房間發呆,簡直就是活受罪,跟狐朋狗友一起鬼混的次數就日益增多。
坐在一起聊天的這幾個都是圈子裡熟識的朋友,工作上也有來往,平時常常一起出來喝酒或者獵豔,消磨時間,卻都不是彼此的菜。
直接一點說,大家都愛美少年,你保養得再好,在老朋友眼裡也是四十歲的老男人,跟年輕男孩子差太遠了。
週末晚上的同志酒吧裡塞得滿滿的都是各種各樣的男人,不同年齡,不同職業,不同膚色,不同國籍,擠在一起像只沙丁魚罐頭,晃得人眼花。
但我們這樣的常客,早練就了在昏暗光線裡也能迅速辨別優劣的火眼金睛,沒幾分鐘身邊的PAUL就眼睛一亮,端起酒杯在人群裡乘風破浪,朝著他看中的獵物擠過去了。
這傢伙還是一樣冒失。
PAUL的形象不怎麼樣,輕微禿頂,大肚腩,又很急色。但他很敢出手,屢戰屢敗,屢敗屢戰,又捨得大把扔錢,所以在釣男孩子方面還是很有一手,頗有收穫。
我就矜持得多,這大概是東方人的本性。
而且我太愛惜自己的羽毛和臉面,不肯失態,更不肯低姿態,獻殷勤也要端騎士的架子,難怪大多時間都是一個人在床上度過。
他媽的。
「啪。」
一個清脆響亮的耳光,雖然酒吧裡如此吵鬧,我們仍然聽得清楚。
幾個人對視一眼,忙都低頭喝口酒,心照不宣地訕笑。
過了一會,PAUL果然一臉狼狽地擠回來,咕噥著罵了兩句髒話,掏出塊手帕擦臉。
我忙給他叫了杯酒,掩飾他的尷尬。
PAUL人其實真的不壞,像這樣吃癟受辱回來,也絕對不會伺機報復,他只是好色,為人還是很磊落坦蕩的。
但那些年輕英俊的男孩子,有哪個會因為我們的磊落坦蕩而愛上我們?
「PAUL,不一定要找那麼漂亮的吧,年齡跟我們近一點的不是更方便?」
「那不行,這種事,還是年輕人比較好。」
看著PAUL胖大的臉上隱約的油汗和指印,我忍不住吐口氣,微微苦笑。
你看我們這個尷尬的群體,連同齡而條件相似的人都不甘心接受你,更何況青春大好的少年們。
我比他要好很多,我比他們年輕個幾歲,樣貌算英俊,也不像西方人那樣老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