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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她被救了起來,從兩米多深的溝裡。

救護車把她送到醫院,幸好醫生處理得非常乾淨,才沒留下後遺症,若再晚送來個把鐘頭,恐怕女孩就要變成瘸子了!至於額頭上的傷口,後來也慢慢癒合,沒留下什麼疤痕。

小麥打著石膏在床上躺了兩個多月。

後來的一個月,她每天拄著柺杖去學校讀書,成為整個班級嘲笑的物件,就連班上最醜的同學都在看她的笑話!每次她一瘸一拐地走進校門,都會屈辱地低著頭,好像整個中學的人都在看著她,看著一個綁著石膏的小怪物走進來。她真想給自己弄副面具,不再讓別人看到她的臉。

她更恨爸爸了!

父女倆大吵了一架,她質問爸爸當時為什麼把她丟下,為什麼讓她一個人去找秋收,如果他真的把她放在心上,就不會任由她一個人走這麼遠,最後掉到溝裡差點沒命!

所以,她得出的結論是,爸爸一點都不愛她—她甚至懷疑自己可能不是他的親生女兒。

她還恨那個叫秋收的少年。

十三歲的秋收,當天從那條深溝後面離開,獨自坐了一輛公共汽車回市區。他用身上僅剩的幾十塊錢,買了一張回老家的火車票,輾轉兩天後回到了小縣城,回到躺在醫院病床上的父親身邊。

田躍進也很苦惱,想不通自己對秋收那麼好,他卻一聲不吭地逃跑了,還害得女兒小麥摔斷了腿,差一點點就終身殘廢。

真是個不成器的小子!

然而,老田照舊早出晚歸地辦案,全身心投入在秋收母親的兇案上。他沒時間照顧骨折臥床的女兒,便讓小麥的姑姑住進家裡,全天二十四小時照顧她。

這一年剩下的幾個月裡,每次虹口體育場有足球比賽,他都會準時來到那個看臺—秋收發現兇手的看臺,等待那隻惡鬼出現。那年很多球迷都購買全年套票看球,如果那個人買的也是套票的話,就一定會再次來到這個看臺。

雖然,只有秋收記得那張臉,僅看到過那張臉一瞬的老田完全不記得那人長什麼模樣,但他有一種感覺—只要那個人走到眼前,他立刻就會辨認出來!

他知道惡鬼身上有什麼氣味。

很不幸,田躍進在球場裡等待了三個月,被球迷們來回擁擠了三個月,看到主隊一場接一場贏得輝煌的勝利,直到整個1995賽季結束,申花隊捧起了甲A冠軍獎盃,他也沒有再見到過那個兇手。

1995年的冬天來臨了。

局裡給田躍進分配了其他案件。他預感到可能在今後幾年內,都無法再抓住殺害許碧真的兇手了。許多年來的辦案經驗告訴他,那隻惡鬼會很好地隱藏自己,像只老鼠一樣躲藏在這座巨大的城市中,並且忍耐住嗜血的本性,不再出洞進行類似的殺戮。但有一點他堅信不移:無論多麼狡猾冷靜的罪犯,總有一天會露出馬腳。

只要一空下來,他就會翻閱那樁案子的卷宗,反覆推敲自己的工作筆記,看著從1995年8月7日開始的那些日日夜夜,有時還會想到那個叫秋收的少年。

不管要等待多少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即便等到自己死去,那隻惡鬼也一定會被抓住!

他確信這不是幻覺。

1996年的寒假,春節前夕,田小麥收到一封寄自西部的信。

信封上只有收件人的地址和名字,並沒有寄信人的落款,信紙上是幾行工整的字跡—

小麥:

你好,我是秋收。

我想即使現在說對不起,你也不會原諒我的。那天我匆匆離開,只想快點回到老家,快點見到我的父親,當時他也躺在醫院裡。我不願無所事事地留在你家,就像等待媽媽給我的禮物那樣,等待那個永遠等不來的抓住兇手的訊息。

回到老家後,我才從你爸爸打來的電話裡聽說,你為了追我竟掉到溝裡,結果還摔斷了腿。我很抱歉!我以為你不敢跨過來的,我也想不到你真的會來追我。對不起,我以為你心裡一直想趕我走,看到我逃走一定很開心。是我誤解了你的想法,也低估了你的勇氣—總之,一切都是我的錯,只是我現在還無法彌補你。

請接受我的道歉!雖然,你可能不願接受。

就寫到這裡吧,請不要給我回信,如果你願意的話。

新年快樂!

再見。

秋收

讀完這封信,小麥對他的怨恨竟一下子消失了。她還驚訝於少年的文筆,信裡運用了許多修辭手法,那文筆好像報紙上看到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