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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9部分

目的的旅行。

血路的宿命在身後緊緊追趕,蘭傑所能做的,就是走遠一些,再遠一些。

於是四年之後,他們經過了多個國家,出現在一個高坡之下。高坡下是一個壯麗的城市,高聳的城牆和各種建築都是雪一般的白。這個建在一條大河附近的白色城都,在午後的陽光之下美麗得有若天堂。

四年的時間,艾莉絲已經出落成一個高挑的少女,剛過完十九歲生日的她興奮地指著下面那座城市說:“我們就住在這,好嗎?”

揭開鬥蓬,蘭傑點點頭:“嗯,我們暫時不走了。”

少女高興地吹叫一聲,就連已經長得極為神駿的白風,也興奮地發出一聲長嘶,然後人和馬便奔下了高坡,朝著那座白色的城市而去。

白城蘇洛世是一座繁榮的城市,在城市的周圍是千里沃野,人們在這裡種植著各種農物,由於氣候使然,這裡的稻穀年年豐收,於是這座城市又有了糧倉之稱。

蘭傑和艾莉絲交了稅進入城市,入城是一條鋪著平整石磚的路,繞過一個小廣場後,便正式進入蘇洛世的城區。白城的城區就像從高坡上看到的一樣美麗,這裡路面一塵不染,街道兩邊種植的綠樹連綿成蔭。來往的人們穿著乾淨的衣服,就連馬車的車輪也沒有一絲汙垢。

對於旅行過許多地方的蘭傑和艾莉絲兩人來說,白城是他們所到過的最美麗的城市了。這裡美得讓人心醉,也足以讓人忘記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四年的時間,蘭傑已經平復了不少。儘管偶爾午夜夢迴,那個瞪著空洞。眼神的腦袋還會在他夢裡閃過。但至少,他已經恢復平靜,不用靠烈酒來麻醉自己。

在旅途中,蘭傑同時也接取各種任務。隨著血路覺醒,他的力量日益提高,如今的他已經和初遇艾莉絲時不可同日而語。他完成任務的時間變得更短,效率更高,任務難度也越接越高。四年下來,沒有一次失敗,如此之高的成功率,已經讓蘭傑在獵人的世界裡成為一個傳說。

用旅途中賺來的錢,在白城最偏僻的一個路段買了套房子,雖然這樣的兩層小樓在白城裡幾乎是貧民才會住的房子。但對於居無定所的艾莉絲來說,少女已經很滿足了。

在女孩忙著打掃屋子的時候,蘭傑去了趟城裡的獵人工會,搜刮了一些任務傳單好了,好做挑選。回來的時候艾莉絲已經收拾得差不多了,乾脆坐下來和蘭傑一起挑任務。

“這個不錯啊,討伐一個十人左右的盜賊團,報酬也不少,對你來說還不是小菜一碟。”

“要不這個也行,一群中等程度的危險種,報酬還不少呢。”

見少女給自己挑的任務幾乎都是普通難度,蘭傑揉了揉她的頭髮道:“這可不行,我們要在白城生活,這種任務的報酬我們幾天就花光了。其實我看中這一個。”

蘭傑在傳單裡拿出一張,拍到艾莉絲的眼前。

女孩看去,那是討伐一頭危險種的任務。任務地點在距離白城幾十公里外的一片山區裡,危險種的名字是黑電。黑電是一頭高階危險種,每逢春、秋兩季就會到白城肆虐。這個任務已經發布多年,但一直沒有完成,甚至有多個獵人組隊去討伐黑電,可都一去不回。這一些都寫在任務的備註裡,看完,女孩堅決道:“不行,太危險了。”

蘭傑微笑道:“放心,你也見到這些年我厲害了不少,對於一頭危險種還是有點把握的。而且你看,任務的報酬足夠我們在白城生活無憂地過上好幾年。再說,你也快可以嫁人了,我這不得準備準備。”

艾莉絲大叫道:“我不嫁,我要永遠和你在一起。所以,你別接這麼危險的任務了。”

“傻孩子,又不是什麼危險的事,放心吧。”

艾莉絲小聲說:“你以為我不知道嗎?這麼些年你一直接受那些危險的任務,是想著有一天在任務裡死了吧。那我怎麼辦!”

蘭傑嘆了口氣,道:“我不會死的,也不會丟下你,這樣好了嗎?”

“這可是你說的。”

“嗯。”

“拉勾。”

“真是孩子氣。”

翌日,蘭傑牽著一頭大馬離開了白城。往昔他那匹瘦馬早病死在旅徒裡,他騎著馬一路向西。在中午的時候,和一支馬隊擦肩而過。這支馬隊足有百來號人,他們人人身披鬥蓬,看上去像是遠行的商旅,但在他們身上,蘭傑聞到了死人的味道。

這些都是亡命之徒。

不過蘭傑沒有理會他們,他早已沒有管閒事的衝動。儘管這支馬隊看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