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為妄慮而夢者,不佔。所謂妄慮而夢,是由於白天各種邪想而致夢。按照佛教的認識理論進行分析,邪想所夢一般不出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所為,這六識都是因感而發,屬於短暫的、淺顯的感應。這種感應一般都是無意義的雜想,不包含吉凶的真機。只有進入到第七識未那識,因其中有次層之真我存在,這種真我是生動活潑、真機盎然的,只有在深層的夢中才會顯現出來。另外,第八識阿賴耶識為實在的大我,此中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沒有任何夢象存在。那麼,什麼是妄慮而夢呢?舉例來說,白天看見一女子,美貌絕倫,如同天仙,晚間便在夢中與之相蚺,甚至雲雨一番,頗能快人心意,醒來之後,但見下體粘溼,方知是白日春夢。這種夢想便是因眼識而致夢,純屬邪想所致,沒有任何“天機”藏於其中。
其三為寤知兇厄者,不佔。這是說夢中所兆極其典型,用不著再佔。當然也有少數人為了逃脫“天數”,強行卜佔,那麼其間的靈驗,便值得懷疑了。明代陳士元的《夢佔逸旨》裡舉了這樣一個例子:據《左傳》記載,有一個名叫聲伯的人,夢中渡洹水,並食瓊瑰,奇怪的是在夢中又哭又歌。聲伯自己便很通曉占夢術,醒來之後,知道是一個凶兆,懼而不敢佔。後來又過了一段時間,知道天命難違,為了求得心理安定,便強佔為吉,結果只過了一天,便嗚呼哀哉了。因為此夢按照佔夢術解釋,實在是一個死象,夢中所為都是送亡魂的儀式,其兇是不言而喻的。
其四為夢而未終、中途驚醒者不佔。在古人看來,一個負載吉凶之兆的夢都是有首有尾的。因為夢其實就是一種象徵語言,按照古代占夢家的說法,這是神明向人曉諭的語言。如果夢而未終,尤其是中途被人吵醒,那麼便是神諭未明,不可輕易占卜。當然,如果夢境已盡,夢中的彥思比較完整,那就不在此例了。最後,夢雖有終始但醒後忘佚大半者,不佔。這條不難理解,有些人天天做夢,但是夢後便完,或者是夢醒之後,只能記起一些雜亂的情節,對這些雜夢也不能進行占斷,因為其間的“真機”已被擾亂。
以上是五夢不佔。另外,古代占夢術對占夢者也有嚴格的要求,並不是所有的人讀了夢書之後都能成為占夢士,只有符合某些特殊條件的人,才有可能成為占夢家。否則,即使強行卜佔,也沒有靈驗可言。這是因為,古人認為神在夢中曉諭的語言,只有那些能跳出夢境、不為夢象所囿的人才能破譯。這種現象在古今中外的歷史上都是一致的。古希臘時期,阿波羅神廟的神諭是極其靈驗的了,但也只有那些能夠溝通神人意志的巫士們才能曉知。即使象蘇格拉底這樣的聖哲,也是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清楚“蘇格拉底是希臘最聰明的人”這句神諭的真正意思。
同樣,在古代中國,對占夢者也有嚴格的要求,如果不符合這些要求,占夢時就不能靈驗。這便是著名的“占有五不驗”。
第一,占夢之人,昧其本原者,不驗。
這句話的意思,按明代陳士元的解釋是:“夢有本原,能通乎本原,則天地人物,與己一也。”占夢者必須對天人之際、宇宙萬物的道理參究透徹,才能占斷天下之夢。也就是說,人生如夢,睡夢之夢為小夢,人生為大夢。占夢者自己必須對此有深刻的認識,然後才能為人占夢,否則以夢中入占夢中事,那就是—筆糊塗帳。按照這種理論推測,最高明的占夢家便是宇宙的大覺悟者。這種人能佔盡天下之夢,並由夢而覺,直至成聖成仙。象著名哲學家莊子,便是這一類人。莊子說:“方其夢也,不知其夢也,夢之中又佔其夢焉,覺而後知其夢也。且有大覺而後知此大夢也。而愚者自以為覺,竊竊然知之,困哉!”當然,這裡所要分析的占夢並不是占人生大夢,而是占夢中之夢。古代的占夢家認為,並不一定要將宇宙的大道理悟徹,只要牢記人生如夢這一原則,不深陷夢中之境就行了。如果能再由占夢所為,有所領悟,由小夢而覺大夢,那將是更高層次的追求。
第二,術業不專者,不驗。
古人認為占夢者——定要熟讀夢書,掌握基本的夢佔方法。只有這樣才能遵循正確的途徑,將神之所示,明白無誤地破譯出來。另外,一個高明的占夢家必須善於聯想,從細微的象徵中找出吉凶的徵兆,否則就有可能對神諭熟視無睹,難得要領。
第三,精誠未至者,不驗。
佔代的占夢術就是要將夢者的感應明白地揭示出來。有些夢象明白易懂,有些則迂迴曲折、撲朔迷離,這就要求占夢稈必須虛其神明,以精誠的態度去感知夢境所示,這樣才能揭示夢象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