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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正聚精會神地在網路論壇天涯社群看帖子,就連人事部的老楊走了過來他都沒發覺。老楊猛拍他的肩膀:“小夥子,看什麼呢?”他指著論壇上那些花花綠綠的小圖示問。

“這是論壇啊,有什麼問題嗎?”張曉宇頭也沒抬,繼續看。

“不許上不許上!誰讓你隨便上網了?違反規定一次罰款100塊!今天算你初犯,罰款50塊,工資裡面扣。”

“你……你怎麼可以這麼不講道理?”

“你別跟我講什麼道理,這是公司的制度,懂嗎?!你再隨便上網看看,我那頭有監控軟體盯著你!下次,可就不是罰50了!”

他媽的,張曉宇心裡想,我的工作已經完成了,你不讓我上網我還能幹什麼?這次就自認倒黴吧。

張主任走過來問他發生了什麼事情,張曉宇連忙說沒事沒事,罰了50塊!他笑了一下:

“曉宇啊,按理來說,做新聞的是要多接觸資訊的,上網不該受限制,我已經盡力在跟黃總協調了。以後條件一定會好一點,一定會好一點。”

直到晚上睡覺前,張曉宇還沒有想明白,為什麼就不能上網了?難道真的是“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50塊錢罰款風波還未平息,第二天又有一件事情發生了。

按規定週六上午還是得上班,張曉宇早早便來到雜誌社。吸取了昨天的教訓,他不敢上網。因為沒有活幹,又不能自由地上網,他只好坐在凳子上翻看報紙雜誌。可能是前幾天天天外出採訪,晚上又熬夜趕稿子,坐在辦公桌前看報的張曉宇,竟然打盹了。

又是一隻大手猛拍在張曉宇的肩膀上。

“上班呢,睡覺?”人事部的老楊盯著張曉宇問。

“沒有沒有,可能是打了個小盹…”他不好意思地看著老楊。

“你騙小孩啊?我明明在攝像頭裡看見你睡了10分鐘了。”

“不好意思,不是故意的,真對不起……”

“曉宇,我說你能不能長點記性啊?昨天沒罰夠是吧?公司是不想聽到‘對不起’的,這次按規定你要罰……”

張曉宇猛拍桌子,跳了起來:“老楊,你太過分了!我走,我不做這份工作了,如果工資不夠罰款,你還要我倒貼不成?”

說完,他就收拾桌上的東西,拎起包就往外走。老楊在後頭喊:“唉,小子,我說你性子怎麼那麼急呢!”

那天張主任外出,黃總也不在,老楊就是公司裡最大的官。張曉宇回過頭盯著他:“老楊,老子不幹了,你愛監控誰監控誰去,你愛用攝像頭拍攝誰拍攝誰去。”

憋著一口氣跑回宿舍,張曉宇連續抽掉了半包煙,他根本不知道下一步該往哪裡走,該怎麼跟父母朋友解釋這份只有七天的工作?

人事部的美女在下午時分給他打來電話,張主任也給他打電話,說回去好好商量、不要感情用事。張曉宇當時正在氣頭上,跟他們說:不用了,沒什麼好商量,自己是絕對不會回去的。於是,人事部的美女也一改她往日的溫柔,對張曉宇說:“如果你現在走,按公司規定這七天是沒有工資的。”

“沒有就沒有,不要了。”張曉宇想都沒想就脫口而出。接下來的那幾天,他只好又開始在網上求職。

求職網站上一條“勞工權益保障”的新聞引起了他的注意,細細看完後,張曉宇發現按照我國的《勞動法》,那七天他是可以領到工資的。於是,早上8點,他就給人事部的美女撥通了電話:“喂,美女你好,我是曉宇,想和你談談我那七天的工資。”

“我不是跟你說了,按公司規定你屬於自動離職,沒有工資的。再說了,你不是說過不要了嗎?”

“公司規定一定有法律效力嗎?按照《勞動法》我可以拿工資,多一分我都不要,少一分我都不放過你們。那天說不要,是我還不懂法、不懂得保障自己的權益!”張曉宇提高了嗓音。

“你跟我說管什麼用,反正我是做不了主!”美女在那頭繼續踢皮球。

“那好,你做不了主,你就找個可以做主的跟我說話!”

不久之後,電話那頭傳來張主任的聲音:“喂,曉宇啊,你還是要在圈子裡混飯吃的對不對?別跟我提什麼《勞動法》,我們不怕!”

“張主任,不是怕不怕的問題,我一分錢都不會多要,只要求按照法律辦事。這是我第一份工作,工資多少我不在乎,在乎的是個意義,你懂嗎?”

“你第幾份工作關我屁事?反正,我們是不會給你發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