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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

美國境內的少數民族比起來,捷克斯洛伐克境內的少數民族也過得並不壞。他們不但享有充分的民主權利和公民權利——包括投票權在內——而且在某種程度上還有自己的學校,並且能保持他們自己的文化傳統。少數民族政黨的領袖常常擔任中央政府的部長。雖然如此,捷克人自己還沒有完全擺脫奧地利人幾百年'359' 壓迫的影響,在解決少數民族問題方面還有許多欠缺之處。他們往往有沙文主義的表現,而且常常不講究策略。我還記得我以前在那裡的時候所體會到的斯洛伐克人對監禁伏伊特赫·都卡博士一事的憤慨。都卡在當時是一位有聲望的教授,他以“叛國罪”被判處15年徒刑,然而很難說除了爭取斯洛伐克自治而外,他還犯了什麼別的罪。最重要的是,少數民族集團感到捷克斯洛伐克政府並沒有遵守馬薩里克和貝奈斯在1919年的巴黎和會上所作的諾言,即建立類似瑞士那樣的聯邦制度。

大有諷刺意味的是,從下面要談到的情況看來,蘇臺德日耳曼人在捷克斯洛伐克國家裡過得相當好——肯定要比這個國家內任何其他少數民族過得好,而且也比在波蘭和法西斯義大利的日耳曼少數民族過得好。他們固然憎惡在地方上作威作福彷彿土皇帝般的捷克官員,固然憎惡布拉格不時發生的對他們歧視的事件,他們固然失去了過去在哈布斯堡時代在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的統治地位,因而感到不甘心,但是,他們集居在新共和國絕大部分工業集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