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神秘失蹤的屍體
趙明橙最喜歡初夏的清晨,有著柔和的風,恰到好處的陽光,在濃密的綠陰下跑步,可以享受這片社群清晨無人的靜謐,尤其在週一的清晨。然而這個早晨卻例外了,一個一身白色休閒服的男孩坐在前方的長條椅上,含著笑看著她。
趙明橙停了下來,對男孩也笑了笑。男孩斯文秀氣,只是臉色有些蒼白,沒有十九二十歲這年齡應有的活力。他站了起來,跟趙明橙差不多高矮,卻更顯羸弱,〃你好,我叫莊寧,是你的新鄰居,我住在69號,早上看到你從68號裡出來,所以在這裡等你打個招呼。〃
趙明橙釋疑,笑容更熱情了些:〃歡迎你,我是趙明橙,69號空置很久了,你是昨天才搬進來的吧?〃
莊寧點了點頭:〃是的,因為我有心臟病,不得不休學,所以就借了親戚這裡的空房來療養,以後還請明橙姐多多關照。〃
趙明橙儘量隱藏住自己的憐憫,笑容未減地說:〃別客氣,以後是鄰居了,大家就相互關照吧。〃
莊寧又對她微一鞠躬:〃聽說明橙姐是大名鼎鼎的恐怖小說家,可惜大作我不能看,不過明橙姐肯定膽大,我自己住在那麼大的房子裡如果害怕了,明橙姐可千萬要照顧個一二了。〃
趙明橙掩唇一笑,心中暗想:如果你知道我也是個膽小鬼就不會說這樣的話了,但她並沒有拒絕男孩的請求,只是點了點頭:〃一定!〃
與莊寧揮手道別後,趙明橙一路跑回了自己的別墅靜山路68號。由於靜山路這一帶的別墅是統一規劃,坐落在靜山山腳下的68號和69號實際上已經是最後兩棟了。趙明橙的父母都在國外定居,沒有家室拖累,又為了寫作方便,自然是希望越清靜越好,而莊寧那樣年齡的男孩自然會嫌這裡太過冷清孤獨。
想到這裡,趙明橙聳了聳肩,也怪可憐的,這般花樣季節的少年,現在應該在大學校園裡有著絢麗燦爛的人生,身邊被無數可愛的女孩子包圍著,就像左晴雯小說《烈火青春》裡那樣燃燒著多姿多彩的青春,而不是像一棵日漸枯黃的小草待在這冷清的山下別墅裡慢慢耗盡生命。
這或許就是命運吧。趙明橙為早上的邂逅做了一個結論,然後掏出鑰匙開啟了大門。大門後的書信籃裡又放了滿滿一疊信件,由於有許多讀者來信、郵包之類的東西,郵差嫌每次簽收太過麻煩,所以趙明橙找人在門上做了一個小翻板,郵差每次將信或是郵包從翻板投進去,都會落到門背後大大的籃子裡,趙明橙每天跑完步回來等著把籃子傾倒一空就可以了。
進屋後,趙明橙把信件往沙發上一扔,先去沐浴洗掉一身汗,等到神清氣爽了,才帶著清香的沐浴液的氣味走到沙發前坐下,翻看著信件。
不外乎是些讀者來信和一些生活上的賬單之類的信件,趙明橙一般先做出分類,挑重要的看了,讀者來信會在晚上睡前細細閱讀,然後有選擇地回覆。
在這一堆信件中,一封信極為特別。粉色的信封上一片空白,既沒有收信人的地址姓名,也沒有寄信人的地址姓名,但趙明橙捏了捏,裡面又的確有信紙。這封信是給誰的?又是怎麼出現在這裡的?它引起了趙明橙的好奇心,隨手一撕封口,把信紙從裡面揪了出來。
〃第一重驚喜〃,簡明扼要的五個大字被列印在一張A4列印紙上。
真是莫名其妙!
趙明橙看到紙的背面彷彿還有字,於是翻了過來,仍然是列印的字型:〃馬上來平定路190號407室。〃
今天是什麼日子?趙明橙仰頭盤算著,既非節日,又不是自己的生日,為什麼會有驚喜?又有什麼驚喜?
如果有人懷疑趙明橙的好奇心,那他絕對是不瞭解趙明橙,通常來說,寫恐怖小說的作家,有相當比例的膽小鬼,趙明橙又絕對是膽小鬼中的翹楚,既膽小如鼠,又好奇心極強。這封信的主人絕對是極為了解趙明橙的個性,把這個誘餌往那兒一拋,趙明橙這條魚兒肯定要不由自主地咬鉤。
應該是自己的FANS寄來的吧。趙明橙心中癢癢起來,這分明是故弄玄虛的驚喜,似乎是很好玩的東西,應該值得跑一趟吧,反正平定路也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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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節:第一章 神秘失蹤的屍體(2)
輕掃蛾眉,及肩長髮紋絲不亂,又換了一件蘋果綠的及膝連衣裙,24歲這樣的年齡,有青春打底,怎麼打扮也不會難看。她確信一會兒呈現在FANS面前的自己是得體的,於是充滿了憧憬出了門,招了一